第72章 实在人(1/2)
九月十六日,前去征剿老马岭的李过凯旋而还。
匪首沈烈、郭天祐听说来的是革命军,未战先投降,去新兵营报到了。①顺治年间大同姜瓖起兵反清,沈烈响应,攻陷上党数县,后事不详。
老马岭那边设施完善,李自成让白旺派一个小队驻扎,鸠占鹊巢。
白旺哨部已设于端氏镇,还有三支小队分别驻扎于端氏镇东、西的榼山、巍山;还有郭峪附近的山头一支。
以预防官军偷袭。
别的也就罢了,贾富贵办事还算得力,要保护好。
接下来的安排就要征缴秋赋了。
沁水额定两万三千多石,历年实收不到两万。让革命军办,最少能榨出三万石。上缴给县里一万七八足够了,余者自用。一笔横财。
何况县里还有王府庄田,还有四万多亩卫所屯田,按原税额都能收两千多石。
“卫所在省,则行文于布政司;在直隶,则行文于该府,一切应征钱粮,俱代为转行督催。”
同样的,皇亲国戚们的庄田租税现在不许自行征收,由当地衙门代管。
这回革命军帮皇帝督催。
李自成之前派出的探子已经打听清了各家土豪底细,这次要按新税制收粮。他们肯定不会乖乖配合,少不得打一批拉一批。
行动吧!
……
十七日,孙鼎相托贾富贵传来手书,确定要救他哥。
李自成大喜,赶忙安排田见秀去张罗。
当然,他清楚老孙回来后不可能“投贼”,人家一把年纪了犯不上蹚浑水。只要这帮老汉能默认革命军是正义之师就行。
张慎言又来信讨要新《尚书》,李自成写了两篇糊弄。再多也没有了。哪有空背那些没用玩意儿。
有时间不如多烧几块玻璃。
不管是造玻璃还是造啥,弄几个玩没难度,开个小作坊也没问题,想工业化可不容易。
从建厂房开始到后面一系列制度安排,要考虑的细节多了去了。
李自成先写了本《工业制造宝典》,交给贾富贵自学。
又过了两天,米脂来信。
田见秀对照着密码本翻译出,原来是有江南客来访。
早前瞿式榖与大统领坐而论道,相见恨晚,临别时带了几页乐谱回家。
然后李自成抄来的几首歌、曲轰动金陵苏杭。
秦淮八艳此时多数还是萝莉,尽管有些已经堕入勾栏——比如十三岁的柳如是明年就要被状元买走——但没她们啥事。
你向往的曲幽小径,早已车水马龙……
当前出名的是尹春、李雪衣、杨元、李宛君、徐佛、李贞娘、王微等等,皆为秦淮行首。
本来还有个杨宛,跟了茅元仪。原本王微也跟了,自觉不受重视,又跑回去解渴了。
瞿式榖将歌、曲传于交好的女子,那些小鸡老鸡转眼名声大噪。宾客如云,众士绅踏平了她们门槛。
瞿老汉成了香饽饽,整天被莺声燕语环绕,只求他赐下一曲。
他就五首存货,哪有多余的外放,于是就把李自成了推出去。
寻到米脂的除了求曲龟奴,同来的还有几个离经叛道之辈。
看家的袁宗道先寄信通知大统领,然后把他们打发去绛州等候。
月底,江南客到了绛州,马上又被李自成接到沁水。
知县杨任斯度过短期惊慌后,已经习惯了短毛往来,佯装不知就完了。
李自成在大酒楼款待江南客。
龟奴他没空搭理,让邢秀娘招呼。正巧里面还有一个是她旧相识。
大统领要忙着收拢人才。
瞿式榖介绍来五个人,只有一位在原本历史中留下了只言片语。
张养默,出身行伍世家,祖上自明初以降一直兴盛不衰。到了祖父辈开始走下坡路,不过他叔也出任过广西梧州府通判。
张老汉科名不显,只是个秀才,但学问不错。曾经师从王肯堂。
王肯堂父亲是刑部侍郎,他自己也中了进士,跟焦竑、董其昌同科,先入翰林院,后官至福建参政。
因上书直言抗倭,王肯堂被论“浮躁”降职,遂称病辞归。成为明末莲柏椒蕅四大高僧之一紫柏尊者俗家弟子,同时开始精研医理。
老王对伤寒、外科、眼科都有研究,还曾治愈一富家子弟因科举得中惊喜过度而得的精神病。
所以张养默除了儒学,也懂医,又和利玛窦过从甚密。
他曾自学了欧几里德第一卷,还想翻译《几何原本》出版。意呆利佬不愿意,只一个劲的催促让张去传教。
张养默说那纯属浪费时间,你还是再多教些天文数学是正事。鬼佬知道没戏,也不指望了,后来干脆拍屁股跑京城去了。
一开始鬼佬们只想传教,后来看行不通,才不情不愿的教授些知识。
利玛窦的想法是只翻译西方历法,好打入宫廷。
徐光启坚持说“算术者,工人之斧斤寻尺,历律两家旁及万事者……此事不能了彻,诸事未可易论。”
利马窦这才勉强同意翻译《几何原本》。过程中,大量官员和士大夫都参与研讨商量,如杨廷筠、李之藻、叶向高、冯应京、曹于汴、赵可怀、祝宰伯、吴大参等等。
利马窦去世后,奥门叫会当局下令鬼佬应以传教为根本,不准散播科学。徐光启想翻译《泰西水法》,意呆利佬熊三拔就表现的吞吞吐吐。徐不满意,说“可以窥见其人”。
扯远了,说回张养默。
张老汉听瞿老汉说起李自成的种种学问,见猎心喜,不辞劳苦千里迢迢跑来了。
李自成先跟五人扯了半天闲话,第二天讲学问,第三天开始慢慢深入,第四天说起革命军纲领,跑了两个……
第六天,张养默和陆孙九、吴履江加入革命军。
江南繁华,同时也乱的很。三人闲扯了些荒唐事。
那边地痞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并且有自己的组织。
比如打行。
原历史线会在嘉定抗清殉国的前顺天府丞侯峒曾:“吴中为奸民者有二:一访行,一打行也。明旨禁访行者,或跳而他匿矣。打行数慝敝邑为甚。小者呼鸡逐犬,大者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昨岁郭门之外,有挺刃相杀者,有白昼行劫,挟赀乘马,直走海滨者……”
“从来地方棍徒,无有显著其名号者,独三吴则苏属有打行;在常属有天罡。
其种类又有獭皮、蚂蚁、黑虎、秤槌之名,其团聚有百子、团圆、冬青、棒槌之会,其所为则曰放线、生蚤、放春、紮囤,而其流毒最甚,则曰造访、团赖、打抢、奸银。”
这些人“分列某处某班,肆行强横”。“一人有不逞,则呼类共为抨抶,不残伤人不已”。“小者呼鸡逐犬,大则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也”。
“犯科扦罔,横行市井”,“赌博酣,告讦大抢,闾左言之,六月寒心,城中有之,日暮尘起”。
“还有那飞天光棍,装成圈套,坑陷人命,无恶不作,积攒金银。”
“今各镇市中必有魁滑,领袖无赖子开赌波、张骗局……甚至贩盐窝盐,兴讹造言,无所不至……显为民害,暗酿祸端。”
嘉定的南翔镇,过去“多徽商侨寓,百货填集,甲于诸镇”,但由于无赖恶棍的蚕食,使得徽商“稍稍徙避,而镇遂衰落”。
官府不管吗?
天启年间,崔呈秀任淮扬巡按御史,凡是地方所获强盗,只要每人向他缴纳两千两银子,即可释放。
恶棍们气焰嚣张啊,以至于无锡人,“东林八君子”之一的高攀龙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他说,不如利用打行头目来管理和控制自己的手下。比如将天罡党中的首领登记在册,由官府给他们发工资。平时由他们“摄其徒党”,朝廷有事时则可启用这些地痞。若他们有诈害良民之事,唯首领是问。
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①天启六年崔呈秀告高攀龙贪污,高投水自尽。两年后,崇祯上位,魏忠贤死,兵部尚书崔主动上吊,但仍被追戮尸体。高攀龙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再看其他乱象——
“吴江乡村,有算命卖药之妇,窃人幼女,藏于舟。以火烧其手足指,十指几尽,仅余一二矣。其女痛极,则脑髓坚实,利斧劈取之,以和邪媒之药,可取厚赀耳。”
“丐首善骗术,果饼内置药,幼儿女食之,哑不能言,即抱入舟,浮舟他去,人不得其踪迹。幼女长大,美者银之,卖弃得高价;其丑者或瞎其目,或断其手脚指,教以求丐话行乞焉。乞所得不如数,痛责甚惨。”
多有奸商往酒中搀水。以至于有人曾作《行香子》一首,嘲笑松江出的这种淡酒:
“这一壶约重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秤,倒有一斤泥,一斤水,一斤瓶。”
甚至南京光禄寺在招待外宾时,也公然“酒多搀水,而淡薄无味……非惟结怨于外邦,其实有玷于中国。”
还有民谚谓:“杭州风,一把葱,花簇簇,里头空!”
“其俗喜作伪,以邀利目前,不顾身后。”
如有卖驱蚊符者,一人买归贴之,而蚊毫不减,往咎卖者,卖者云:“定是贴不得法。”问贴于何处,曰:“须贴帐子里。”
又有以招摇撞骗为啖饭之道的“神童”。
专门教儿童写大字,背几首诗,其他皆茫然不知。然后打着神童旗号,贿赂官儿们夸上几句,就成了炫耀资本,身价也就高了起来,以至“累月而致千金”。这只是江南七怪之一。
浙人张应俞专门写了本《骗经》,将骗术分为24类,罗列骗案84件。如露财骗、谋财骗、盗劫骗、强抢骗、在船骗、诗词骗、假银骗、衙役骗、婚娶骗、歼情骗、妇人骗、拐带骗、买学骗、僧道骗、炼丹骗、法术骗、引瞟骗等。
书中历述种种黑幕现象,上至官场科举,下至市井细民,旁涉九流三教,无不机诈百出。善良人偶一不慎,即堕其穿中,小则受骗招灾,大则家破人亡。
还有,江南溺婴成风。
“浙江温台处三府人民所产女子,虑日后婚嫁之费,往往溺死。”
万历《温州府志》:永嘉内积聚而务外饰,宴会丰腼,虽中产之家,亦勉强徇俗,嫁女盛妆,生女多不收,无嗣者私抱异姓。
台州府,“台故僻……俗贱女,生辙不举。”“台多溺女”。
万历《金华府志》:兰溪“女生不育,惧乏资装”;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永康县“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浦江县“民家生女者,虑嫁奁不足,辄溺之。”
浙江领府十一,以上溺女习俗遍及温州、台州、处州、宁波、金华、衢州、绍兴、严州、杭州九府。
“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
“大江以南甘心溺女,其歼天地之和,无父子之亲,此岂细故也。”
南昌府:“今则相习溺女不知其非,再育者鮮矣。甚者一举即溺之矣。孺子入井,残暴者尚悯之,此何忍焉。度其心不过虑婚费之难供也。夫婚费可薄也,毒不可逞也,曾不思一体而分,犹吾之骨血也,宁忍以无罪杀之乎。”
九江府:婚姻论财,多不育女。
饶州府:“饶俗不举女,皆因婚娶论财。”“县民弃女者载道。”
江西領府十三,以上资料遍及南昌,九江、饶州、广信、吉安、衰州、赣州、南安八府,几占全省府数的三分之二。
福建:“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
广东:“男女勿弃途溺壑及卖银钱,离散骨肉,心亏何能善终。”
广西:“凡生女多惧贫难嫁自行淹溺。”
朱元璋曾有旨:“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好,以重人伦。近代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遵守,务在崇尚节俭,以厚风俗。违者,论罪如律。”
从上面的例子可见,朱元璋的话不管用。但,这是女方出不起嫁妆,不是后世那种男方出不起彩礼。
(上海县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人口数为男278874、女253939;可是到隆庆六年(1572)的口数为男158532,女34435。这只看男女比例就不科学。溺女虽然是个因素,但应该和统计方法有关。不可能那么悬殊。)
溺女有些是因为穷,也有些是重男轻女观念所致。
“富家巨族子弟、富少习于不经之说,谓初胎生女不溺则必连育三女,而得子必迟。故完婚即期得男,有生女者当必抛。”
利玛窦记:“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得多的罪恶,某些省份溺女。这样做的原因据说是她们的父母无力养活她们。有时候这样做的人并不是赤贫,他们怕的是以后不能照料孩子,免得孩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一起受苦,而不得不把孩子卖给不认识的凶狠奴隶主。因此,这种屠杀无宰的事情不是偷偷干,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做的。”
溺婴风潮宋代起就有,不能全怪我大明。官府一直禁绝陋习,成效不大。
男多女少,所以寡妇改嫁很常见,偷汉子也多,尽管士大夫道学家们痛心疾首也无可奈何。
张养默、陆孙九、吴履江说了些江南事,叹息不止。
李自成说北方也好不到哪去——
“京师向有谚语云:翰林院文章,武库司刀枪,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盖讥名实之不相称也。”
这还不算啥。
“燕云只有四种人多——奄竖(太监)多于缙绅,妇女多于男子,昌鸡多于良家,乞丐多于商贾。”
具体来水——
南方溺女,北方腌男。③明初福建两广也阉,“有乞觅他人子弟阉割驱使”,土豪招太监伺候自己。朱元璋特别下旨“敢有违犯,以阉割抵罪,没官为奴。”
禁止民间“自宫”几乎贯穿整个明朝,违者严惩,可愈禁愈烈。
因为“自宫”改变命运。
“京畿民家,羡慕内宫富贵,私自阉割幼男,以求收用。亦有无籍子弟,已婚而自阉者。”
成化时,有54位自宫者找上礼部,要求为皇帝效力。皇帝命锦衣卫前去抓捕,将他们游街以示羞辱。结果两年后,“时自宫者至两千人,群赴礼部乞收用”。
“有一村至数百人者,虽禁之莫能止……嘉、隆而后,自宫者愈禁愈多”。
嘉靖天启时,都有几千自宫者聚在皇城外,希望可以进去当差。
崇祯他爹曾下令选用3000太监,结果因为发生选用不公情事,造成净身者鼓噪,乃追加1700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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