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来历(1/2)
目送着管家连带着一群拉车汉子离去,林晨不急不慢的把猪羊粮食牵进院子。
“这下够你吃上半个月了。”
“嗯,省着点吃的话或许能更久一些。”
听到了姑奶奶的话,林晨也是一脸赞同的点了点头。寻常人看不到……便是开了阴阳眼也一样看不到。就在林晨的肩膀上,倚靠着一个身长穿着红端子旗袍,差不多有成年人手臂长短的小女孩。
虽说是小女孩,但一张耀眼精致的狐媚脸媚眼如丝,身材窈窕凹凸有致,盈盈一握细腰前凸后翘。一头长发打理整齐的用槐木的发簪别好。翘着脚,依靠在林晨的脖子上。如同艺术品般的小脚上穿着绣鞋。只不过只有其中一只玉足穿着,另一只则是翘着脚,脚尖挑着绣鞋在空中一荡一荡的撩人心神。
只看相貌也就是个妖媚的小女孩,但其身后那六根毛绒绒的蓬松尾巴证明了这个小女孩的不同凡响。
这正是林晨口中的姑奶奶,也是林晨身上的大仙——一只道行六百年的六尾狐狸。
没错,就像是人们看到的那样,林晨的职业不是别的,正是传说中的“出马仙”……不对,硬要说的话,林晨也算不上出马仙。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出马仙。总的就一句话,是也不是,不是也是。
之所以这样绕来绕去,是因为此事说来话长。
来到这个世界也有是十六年了,这具身体是在乱葬岗里长大的。父母犯了事连带着孩子一块被视作晦祟被人活埋。后来是被刨食的野狗从地底挖了出来林晨这才恢复了意识。
初来乍到,林晨也摸不清楚什么情况。从记忆来看只知道这个世界妖魔横行,风雨飘摇。和前生的太平盛世有着天壤之别。索性,便躲在乱葬岗周围的小树林里伺机偷些贡品填肚子。
乱葬岗虽说乱葬,但贡品还真是向来不少。那些杀了人犯了事良心不安又不敢自首报官的人经常是摸着黑的送来些烧鸡馒头宽慰自己叫嚷着别让鬼魂找自己寻仇。而林晨吃的就是这些贡品——也有被人发现过贡品少了,但良心不安的人哪敢声张?不少人见到贡品少了还高兴呢:“你们吃了贡品这事可就跟我没关系了!”
殊不知,鬼魂哪吃的了这个?到最后都是落入了林晨的肚子。
一直到身子骨慢慢长大,靠着乱葬岗的贡品林晨的身子也开始壮实了起来。一天回到小树林里的窝棚睡觉时外面突然叮呤咣啷的走风起火,雷电交鸣。
这个世界有妖魔鬼怪,凭借一颗大心脏林晨到现在也没曾怕过。再说只靠偷吃贡品营养哪够呀?乱葬岗长大,对于林晨而言,碰到些许小鬼恶魂那反而是好事——能加上一餐零嘴。以前如此,这次也是。于是便摸着黑走了出去。
雷击之下,一只蔫了吧唧的秃毛狐狸耸拉着六根尾巴趴在地上。眼看是活不久了,就在林晨准备烧水起锅的时候那狐狸说话了。
“小鬼,姑奶奶我渡不过去这个劫了,你身子骨通透,是个好苗子。愿不愿意给我立个牌位,承我香火?我可教你修行。”
一听有这好事林晨赶忙把火给熄灭了。结果谁成想,说好的只是立个牌位,林晨还想着牌位立完了狐狸该怎么吃呢。结果那狐狸的意识就出现在了林晨的脑海中叫嚷道:
“天不绝姑奶奶我!渡劫失败了没想到来了个压祟吞灵体!承你恩情,姑奶奶我替你享尽荣华富贵!”压祟吞灵,掌握技法修行那真真是一日千里!
紧接着,脑子一疼。坏了!是夺舍!
前世好歹看过几年小说话本,林晨很快就意识到了这是什么。没修兴过,死到临头没有反抗之力,林晨一咬牙一跺脚抱着狐狸肉就啃——死前最起码当个饱死鬼。不说吓死脑子里的狐狸,最起码被夺舍完了还能恶心两下。但一直到吃完了林晨也没感觉身体里有哪里不对。定睛一看,脑海里,意识中。狐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已经被定住了身子。
正纳闷呢,林晨的脑海里突然一阵嘶哑的唢呐大鼓。刀枪剑戟如林,五方神魔抬印。顶上墨色的铅云如山似岳重峦叠嶂,底下锁链扯着四凶四吉镇压轮回转生。中间便是那高高在上的佛陀天帝王侯将相,纠缠着化作一团缭乱的尸骸托起一面刀削斧凿的斑驳碑文。
林晨并不认识那如同蝌蚪文一般的扭曲字篆,但一眼望去三个字福至心灵。
“镇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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