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咏春传人(2/2)
吃饭的时候老妈还问自己早上干嘛去了,林风只是说自己找同学玩去了,可不敢说是去找王老师学功夫去了,就是注册版权的事情,林风也嘱咐李秘书别告诉任何人,特别是自己的便宜老爸,不然他们肯定会以不务正业的名头不让自己自由活动了。
下午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林风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版权局,很顺利的找到了这位姓张的副科长,因为整栋楼就只有他一个人在上班。
“袁华同学是吧,你好你好,快坐,想喝点什么,我给你拿。”
“张叔叔您别忙活了,我不渴,今天真是给您添麻烦了,因为我要上学平时都没时间所以麻烦您星期六也来上班,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没事没事,我呆在家里也没什么事,以后有什么事你打我电话就行,不用这么客气。”
“好嘞,那就麻烦张叔叔了,这就是我写的歌,想要注册一下版权,麻烦张叔叔您给看一下。”说着话林风就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了自己的笔记本递给了张副科长。
“好好好,我来看看,这这全部都是吗?”张副科长有些震惊的说道。
“是的,张叔叔,这都是我平时闲下来的时候写的,写了好几年呢,慢慢攒到这么多的。”
“不愧叫袁华,你是真有才华啊。”
“张叔叔您太抬举我了,就是没事的时候写着玩的,这不是我打算在学校里唱这些歌吗,怕以后引起什么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才来麻烦您给注册一下。”
“好的,没问题,你这个一共有多少首歌啊?”
“整一百首,我也是凑了个整数才拿过来的。”
“一百首啊。”张副科长有些欲言又止。“这个,小袁啊,这个你要是一二十首张叔叔就给你添上点钱就办了,可是你这个要三千块啊,你自己有钱吗?”
“这么贵啊?怎么能用您的钱呢,这样吧,张叔叔,要不您先帮我办着,我这会儿就回家去找我妈要点,再加上我这些年省吃俭用下来的钱应该够了。”
“好吧,我这也是没办法,国家规定的,一首歌注册版权的费用是三十块。”
“没事的,张叔叔,就麻烦您了,我先回家取钱去了。”
回到家的林风当然没去找老妈要钱,而是凭着记忆找到袁华的小金库,数了一下,六千块,都是这些年来家里拜年的人给的红包,便宜了林风。
回到版权局,林风半路上还给这位张副科长买了两包烟,把三千块钱交了,林风看到张副科长很贴心的把自己的笔记本复印了两份,一份他自己存档,另一份给了林风,让林风自己把原件保存好。并且告诉他,这个注册的时间可能会有一点长,估计到下周这个版权证明书才能下来,告诉他如果证明来了会打电话给他。
从版权局出来,林风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钟,还早呢,要不就去录几首歌的伴奏,这两天在学校里都只是用吉他伴奏,实在是有些单调。按照以前的记忆,找到了一家还算正规的录音棚,打听了一下一首歌要一百块。
林风在门外考虑了一阵,最终还是决定录了,他准备先录十二首歌,当然只是简单地录一下,肯定达不到发行的水准,一千二,让林风有些肉疼,自己这一天就把接近五千块花完了,也不知道啥时候那姐才能找上门来。
交了定金之后,林风就开始录音了,词曲交给录音师,这一次录的基本都是在电影中出现的歌曲,除了《相约九八》和《双节棍》,毕竟那姐还没和自己约歌呢,不能把这首歌提前放出去,而双节棍则是不太符合自己的风格,就留给夏洛好了。
一整个下午林风就没离开过录音棚,连晚饭都是在录音棚吃的泡面,七点吃完晚饭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在同学家要晚些才能回去,一直录到晚上十点钟,一共录了六首歌,和录影棚的人约好明天继续,林风就拖着疲惫的身躯和冒烟的嗓子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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