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交通经费(1)(1/2)
对于这个方案的出台经过,特别是马建设处长与赵一局长的叮嘱,龚仲却全然不知,自始至终一直蒙在鼓里。以致于后来龚仲在审核这些项目的成本费用、提成比率、收益分配等工作时,又与马志兵等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此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却说办公室主任这个位置,不管是在哪个单位,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位置,也是一个矛盾集中的交汇点。更何况龚仲这个办公室主任,他不仅要协助领导处理一些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行政**务,更要对整个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一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全部按正常规定进行肯定很好操作,但又有哪个单位没有一些特殊费用呢?就是一个家庭两口子的开支,有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嘛。
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人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在财务管理方面,龚仲是管钱者,其他干部职工是用钱者。所有财务上遇到的问题,人们都习惯了咨询龚仲。而只要人们咨询了,龚仲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这种现象,龚仲代表制度,代表单位管钱。所有的支出,只要龚仲同意了就代表没有问题了。
而自古以来,管钱者与用钱者,永远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他们永远是对立的统一。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什么时候,资金都是有限的,而用钱者的欲望都是无限的。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就将龚仲推向了干部职工的对立面。龚仲,就处于这个矛盾体的风口lang尖。但他没有任何退缩,而是站在单位的角度,根据制度规定,凭自己的良心与业务知识,审核着每一个用钱者的每一笔支出。
从董昕副主任办公室出来后,龚仲并没有计较马志兵对自己的过激言行。为了中心的财务管理,龚仲经常要面对一些不理解他的人。对于别人言语中的不尊重,甚至讥讽都习以为常了。现在物业公司承接对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一些关键性的敏感性的问题,既然董昕副主任已有明确的指示,自己按照执行就行了。
但龚仲的命就是苦,一个矛盾解决了,另一个矛盾又来了。现在摆在龚仲面前一件让他头痛的事,就是公务用车交通费用超预算问题。目前,国家对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和公务用车交通费用(简称“三公经费”),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支出,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龚主任,辛苦你框算一下,看我们控制得怎么样?有没有缺口?”在接到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董昕副主任指示道。
根据董昕副主任的指示,龚仲经过初步框算,发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交通费,到年底将超预算三十万元,也就是说将缺少二个月的经费。他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董昕副主任后,请求领导怎么处理。董昕副主任听了龚仲的汇报后,又详细地问了一些具体情况,然后指示道:“你立即写一个报告,与财务处沟通,争取追加预算。不管怎么样,车子不能停下来嘛,相信局领导会考虑的。”
凭着对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情况的熟悉,凭着对部门预算管理的专业知识的了解,龚仲很快就找了几条能让局领导理解,也能说明交通专项经费超预算的客观理由,草拟出了《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关于交通专项经费缺口的报告》,董昕副主任修改了几个他认为不合适的表述字样后,由龚仲将这个内部呈批件正式递交到了财务处马建设处长会签。
应该说,国家对交通专项经费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预算管理也是非常严谨的。每年都下达了专项预算,严禁超预算执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根本不可能到位。就拿江南正气管理局来说,每年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平均每台车只有三万元,而实际支出最少在八万元左右。三万元的预算就是只加油与购保险都不够,何况还有正常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驾驶员工资、劳动保险等。
这并不是上面的预算下达不准确,也不是单位上管理制度不完善。严格来说,在理想化的前提条件下,三万元的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应该还是能够满足公务车公务行为运行的需要。但问题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单位上的公务车并不仅仅只是用于公务行为,而绝大多数是用于非公务行为。这是多年来的习惯,也是公开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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