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特殊沟通(3)(1/2)
董昕主任与龚仲二人坐好后,并没有立即开始实质性的谈话,而只是礼节性地客套着,说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现在他们双方虽说都不知道对方要说的是什么,但有一点是可能肯定的,那就是这次谈话的内容不是一般的正常工作,而是有些特殊与敏感,这一点从他们彼此的表情与所坐的位置就可以看出来。因此,虽说他们事先都做好了思想准备,但真正面对时却都显得非常慎重,并没有急于进入实质性议题。
此时此刻,龚仲心里思考的是如何开口,既将自己的来意以适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又能让董昕主任理解,不为此嫉恨自己。毕竟董昕主任是他的直接领导,从某种程度上说,得罪领导就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更何况他还处于非常时期,“黑山事件”还没有最后了结,能够不得罪领导还是不要得罪的好。龚仲虽说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想好了怎么开口,但现在真正面对董昕主任时,他的心里还是没有多少底气。
当然不能因此怀疑龚仲的人品,毕竟龚仲只是一个小小的科长,这种当面撮领导屁股的事,其中的难度与微妙是可想而知的。相信任何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有龚仲的这种心理,甚至比龚仲更过份。不过,敢于象龚仲这样直面领导,当着领导的面打领导一巴掌的人,在机关里是很难遇上的。当然这并不是龚仲的智商有问题,也不是龚仲如何强势。这只是一个财务工作者,在面对那些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时,是如何忠于自己的职业操守的问题。
在龚仲内心琢磨着这些问题时,董昕主任也没有闲下来,他内心也在琢磨着,怎么为龚仲这个呆板头脑好好洗洗脑,让他明白在机关里工作,哪些事该管,哪些事不应该管;哪些工作是应该关注的,哪些工作是不能关注的。董昕主任对于财务人员,历来就没有什么好印象。他认为财务人员呆板,喜欢斤斤计较,不知道权衡变通,常常打着什么制度规定的幌子,与别人过不去。
董昕主任对财务人员的这种极端印象,是从他参加工作后第一次因为交流干部补贴问题,与当时的财务人员发生争执而形成的,而且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改变。那时董昕刚刚大学毕业参加,被单位派到下面去锻炼。按江南局当时的管理规定,交流干部每天有十元钱的补贴。但文件中却没有明确规定,这补贴是工作补贴还是生活补贴。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每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还是只按工作天数计算,而将非工作时间如周末、节假日等天数剔除。
而董昕刚好又是一个很计较小钱的人,正好当时他交流去的那单位的会计,也确实有些呆板,死脑筋一个,不会转弯变通。试想一想,这样二种性格的人绞在一起,加上那个交流干部补贴规定本身就有的漏洞,他们想不发生冲突都不可能了。果然不出所料,董昕第一次到财务上领取交流干部补贴时,就与那位会计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最后直到反映到江南局,在龚仲的协调下才把这个问题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会计在审核董昕补贴天数时,认为那是工作补贴,只有工作时间有,非工作时间要剔除;另外,如果期间享受了出差补贴,由于出差补贴中包含了按天数计算的生活补贴,那位会计认为也应该剔除,不然就重复享受了。而董昕却坚决地认为,交流干部补贴,应该按交流天数计算,没有哪个制度规定有什么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之分;另外交流补贴与出差补贴是两回事,完全不搭边,坚决不能剔除。
董昕与那位会计就这样争执起来。由于双方都有个性,都坚持自己的观点,都互不让步,就连那单位的领导出面做工作也不行。结果实在没有办法,只得求助于江南局财务处。当时龚仲在财务处负责内部审计,下面有什么疑难问题,一般都先咨询他。龚仲接到电话后,开始感觉有些好笑,虽说没有制度明确规定,但这是小问题,说白了就是几十元钱的问题,双方好好沟通一下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这样争执,也不涉及到什么制度规定。
但董昕与那位会计都不接受龚仲的这种劝说,硬是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定要搞个对错出来。龚仲没有办法,只得去人事处请求支持。因人事处是负责交流干部管理的,交流干部的待遇问题,就是由人事处给政策,财务上负责落实。当时人事处长就是现在的伍钢副局长。他听了龚仲的汇报后,咨询了一些财务上的政策法规后,对龚仲问道:“龚科长,你是财务方面的专家,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好?”
龚仲回答道:“伍处,每天十元钱的交流干部补贴,对单位来说是小钱,但对个人来说却不一样。这不但是生活上的补贴,更是组织上的一种关怀。再说交流干部离开自己的家,到下面去工作也不容易,要面临很多困难。他们相对于组织而言,是弱势群体,我们的政策应该偏向于弱势群体。我个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统一规定,交流干部补贴,一律按自然天数计算,一个月多少天就补贴多少天,不考虑其他任何情况。这样操作起来最简单明了,也不会引起任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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