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迂回的对抗(1/2)
“Derik先生,Jason先生,你们今天能提出报价这个问题我很开心,二位从柏林专门飞到青阳,诚意毋庸置疑。”王飞道,“我们的诚意也毋庸置疑,过去五年贵公司确实从我们这里拿货的额度一直稳步增长,并且从未拖欠过货款,这也是我们希望与贵公司深入合作的原因。”
王暮雪一边翻译,一边想着他下一句肯定要说“但是”了。
“但是……”王飞加重了语气,“过去不能完全代表未来。市场随时在变,变化速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尤其是我们不太熟悉的海外市场。”
“我想这点是王先生多虑了,我们德国的LED市场很稳定,且我们公司不仅有留住核心销售人才的激励措施,还有与各大零售网点的几百份长期合同。”
王暮雪在翻译Derik这句话时,特别同王飞强调了长期合同的事情,因为她自己也认为,有法律保证的文件,是最保险,最有说服力,最不能用来吹牛皮的。
蒋一帆曾经教过王暮雪,如果想观察一家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眼前第一件最实际的做法就是,看看这家公司到底还有多少未完成的合同。
一家公司能活25年的基本前提是,能活过这两年。
只要是卖产品的企业,没有业务合同,员工就没活可干;没活可干,就存在未来饿肚子的风险。
如果这家德国公司的业务合同在三至五年内都非常稳定,那么至少可以说明其在中长期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那么三五年之后呢?”此时一直没有单独发言的另一名汇润高管开口道,“我认为,我们如果这次购买45%的股权,是一定要派驻董事进场的,如果说未来十年内都不能再增加董事,也不是不行,但我们需要修改一下公司章程的一些条款,涉及公司重大事项,不能仅是由董事会决定,需要提交到股东会。”
两位德国人听后一时间没说话,因为对方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既然你们不给我们多派董事,那么我们就削减董事会的权利,将其移交给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决定。
若想削减董事会权利,方法很简单。
比如公司需要投资某某项目,原来的公司章程规定,投资金额500万以内由总经理审批,投资金额超过500万元需要提交董事会审批,超过1000万元需要提交股东会审批。
现在我们只需要把章程修改为,投资金额100万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批,500万元以上一律需要经过股东会审批。
如此以来,原本500万以上的董事会审批权,瞬间被股东会完全拿了去,那么作为控股股东的汇润科技,实际上根本不用派驻任何一位董事,就可以直接拿到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权。
面对六位经历过商场沉浮的汇润高管,王暮雪看到两位德国股东面色有些疲惫,很明显,中方对于企业经营权这个问题,寸步不让。
“你们对德国市场要深入了解,自己掌控,做出正确的决定,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过了好一阵子Derik才开了口。
“Derik先生,我们就是希望深入了解海外市场,才会希望促成这次并购的,否则我们大可以维持过去的模式,单纯卖产品给你们即可,这样我们依然可以赚钱。但是这样我们没有成长,对海外的竞争格局也始终都是纸上谈兵,不专也不深。”王飞道。
“是的Derik先生。”另一位高管插了话,“不能因为时间长,就永远不去碰,您说对吧?”
Derik纠结了一下,道:“实不相瞒,我在获知自己患了癌症之前,就已经选出了公司的新任董事和总经理,此人撑起了我们公司的半壁江山,是除了我和Jason之外,最熟悉我们德国市场和公司经营状况的,此人绝不会让你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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