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缘起缘灭 污蔑起诉(1/2)
第十六节污蔑起诉
邵金南收到法院传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拿了梅素的起诉书副本。
本来,离婚与否,在邵金南来说,无可无不可。他既不打算梅开二度,也不打算与梅素再度见面,徒增伤痛心烦。在邵金南看来,像他和梅素这种现状,离婚,是最简单的一件事,真觉得有必要的话,直接找到对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异手续,就可以了。既简单,又直接。
邵金南从来没想过要经过法院,把一些家庭琐事,扯上法庭,公诸于众。即便给子淑买皮鞋的时候,遭遇梅素,被她撒泼谩骂,邵金南也没想过要扯到法院。
梅素的起诉书,让邵金南大吃一惊,如此污蔑的话,如此颠倒黑白的胡言乱语,如果不是白纸黑字,邵金南简直不敢相信,会是源自于梅素。
起诉书上,梅素陈述了夫妻感情业已破裂的事实,说她频繁遭受家暴,指称邵金南是个“地痞流氓”,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只因她生下的子淑,是个女儿,不是个儿子,邵金南对她才变了心。
更为严重的是,有一回,邵金南企图把女儿子淑扼杀掉。当时,她躲到卧室外的窗户处偷听,听到可怜的女儿,被邵金南先是放在被子里面捂着,打算用被子捂死,后来觉得捂不死,又直接用手去掐子淑的脖子,梅素听到,“女儿可怜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她以为,女儿已经被邵金南掐死了。后来,“女儿背过气去,半天才哭出声音来,我躲在窗外,高悬着的心,就此才放了下来。”
为此,梅素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婚生女邵子淑,请判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他自理。
邵金南看了梅素的诉状,愤怒至极,又觉得滑稽可笑。他当即草拟了答辩状。
在答辩状中,邵金南承认他与梅素,夫妻之间,感情业已破裂的事实。对梅素污蔑之词,一一予以反驳。特别指明一点,自二人结婚以后,居住的地方,不是二楼,就是三楼,从来没在底楼住过。
“原告指称被告人打算捂死、掐死自己的女儿,为此,被告有以下几点想请教原告,也顺请法官明鉴:第一点,原告如何判断得出来,被告即将对女儿下黑手,要用捂死、掐死的手段行凶?第二点,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卧室窗户不在底楼,窗户外面也从来没有阳台,原告在被告人、恶毒的丈夫,打算对亲生女儿痛下杀手、决计谋害的关键时刻,是如何跑到窗外去偷听的?她并非武林高手,可以凌空起跳,凭轻功就能跃上窗台,抑或能够从上一层楼缘墙而下,倒挂金钩,像蝙蝠一样倒悬窗外,这些可能都予以排除的话,原告只能凭借楼梯,将楼梯搭在窗户上,才能爬上楼梯,到卧室的窗外偷听。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家中并无楼梯,那么,请问,这搭在墙外的楼梯,原告从何处,向何人借来的,可有凭证?”
列举了梅素荒诞不经,根本站不住脚的指控后,邵金南忍不住,紧接着再次追问:“按照原告梅素的说法,她是如何一个贤惠、善良的母亲,姑且认为原告指认被告谋害女儿的事实成立,那么,这样一个贤惠、善良的母亲,在恶毒丈夫要谋杀她如此钟爱、关心、怜悯、疼惜的女儿时,她既没丧失人身自由,又没有被恶毒丈夫捆住、绑住,女儿命悬一线,千钧一发之际,她既不舍身拼命,保护女儿,又不外逃呼救,求得外援,反而历尽艰辛,借来楼梯,攀爬到楼外窗户处,屏息静气,认真偷听,放任恶毒丈夫,毫无阻碍地实施杀害女儿的恶行。”
答辩状中,对梅素这一无稽指控,反向推理,尽显其凭空污蔑的本相后,邵金南继续追问:“原告在诉状中,也没有陈述清楚下列事实,恳请法官审理时一并审查清楚:原告称,‘听到可怜的女儿,被邵金南先是放在被子里面捂着,打算用被子捂死,后来觉得捂不死,又直接用手去掐子淑的脖子,’如此栩栩如生、身临其境的叙述,不知原告纯粹是‘偷听’来的,还是边看边偷听。如果纯粹是‘偷听’来的,这奇异功能,何处习得,可否透露一二,以后也让人能够多获一份生存本领。如果边看边偷听,她这么一个善良的人,看到恶毒丈夫如此残忍的行径,站在高高的楼梯上,她是如何克制住恐惧与心痛,能够扶好站稳,坚持边看边偷听下去的?”
邵金南一边写着,一边哭笑不得。梅素混淆黑白的说法,实在是太粗糙低劣了。漏洞百出,经不起半点推敲。但是,既然梅素已经告到了法院,邵金南还不得不认真应对。
答辩状中,针对梅素的胡言乱语,邵金南忍不住发出感慨:
真是好人有好报,这个善良的母亲,在起诉状中,说她“听到,‘女儿可怜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她以为,女儿已经被邵金南掐死了。后来,‘女儿背过气去,半天才哭出声音来,我躲在窗外,高悬着的心,就此才放了下来。’”
真是太感人了,把恶毒丈夫的蓄意谋杀,写得一波三折;把善良母亲,借助楼梯,躲在卧室窗外偷听(或偷看)谋杀,写得惊心动魄。万幸的是,女儿虽然已经背过气去,半天后,还是哭出声音来了,这个善良得出奇的母亲,躲在窗外,高悬着的心,终于能够放了下来。
放下心来以后,估计一面庆幸着恶毒丈夫,没把可爱女儿杀死,一面又抬着沉重的楼梯,归还给楼梯的主人,唉,真够累的。
也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母亲,列举了恶毒丈夫的种种“地痞流氓”行径后,毅然决然地提出:“婚生女邵子淑,请判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他自理。”
答辩人实在不明白,谁给了这个善良的人儿,给了这个优秀的母亲,如此巨大的勇气,敢于把自己那么怜惜疼爱的女儿,请求法院判由“地痞流氓”、重男轻女且有家暴行为、连亲生女儿也试图谋杀的恶毒丈夫抚养,她就不担心么,不担心女儿落入如此歹徒之手,靠这种歹徒培养长大,会否有什么不良后果呢?
在答辩状的结尾,邵金南写道:以上种种,姑为答辩之词。答辩人同意原告的诉求,恳请法院将婚生女邵子淑判由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答辩人自理。
邵金南把答辩状交给法庭。到了审理那天,邵金南带着答辩状副本,如约而至。
梅素满脸怒气地出现了。这次,她没戴墨镜。邵金南惊讶地发现,梅素的眼睛,周围起了一圈红线,这使得梅素,看起来有些诡异,仿佛翻拍聊斋故事的电影,妖怪正在幻化,还没完全变成人形,突然就被发现,暴露出了一些非人的、含有戾气的东西。猝不及防看了,让人有些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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