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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篝火晚会(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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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日,刘邦将跟冉姐签好的条约样式誊录了十几份,然后找来顺子,让他带着一起去村里养猪较量多的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同样的条约。借此之机,他又收购了几十头猪,约好顺子隔天运到n市去。那些农户原来对他是将信将疑的,可看到他脱手那么大方,又出比现在收购价高许多的价钱来收购自己的生猪,倒是信了几分。到中午时,冉姐更是叫来她那曾经在镇上当过干部的丈夫助阵,马上令可信度又增加了几分,许多农户于是都跟刘邦签订了条约。

经由一整天的起劲,猪源的问题算是获得了部门的解决,刘邦的心情大好,在兴奋之下,竟忘了昨晚偷听到的私秘谈话,将周奇想要在篝火晚会上“算计”他的阴谋忘得一干二净。竟允许跟她一起去加入所谓的篝火晚会了。

篝火晚会是在离顺子家约两里的一片松树林边举行的,当刘邦、周奇、顺子跟冉姐一行到达时,已经有一百多青年男女围在那里了。

这样的运动显然是经由经心准备的,因为那里早早就生起了几个大火堆,刀叉之类的烧烤器具一应俱全,几个简陋的茅棚也修葺一新。有心人更是支起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去烧水,准备待会儿将狩猎归来战利品褪毛剖肚。更夸张的是,居然有小小贩,将一些瓜子、糖果之类掉到现场来卖,当地人的商品意识如此强悍,实在令城里来的刘邦汗颜不已。

加入狩猎吊件很简朴,一是要求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写一份自愿加入狩猎的免责声明,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怂恿下,刘邦糊里糊涂地填写了声明。

村里德高望重的父宿将加入狩猎的青年分成了五个组,每个组三人。狩猎得野猪的一组将被封最勇敢、最醒目的勇士称谓,不仅分得头野猪,而且可以优先挑选所有在场的女青年为自己的心上人,同样也优先获得所有女青年掉选。

野猪虽是经由人工饲养后,最近一段时间才放归这一带的山林的,可它究竟是带了个“野”字,跟一般的家猪差异,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提倡怒来,照旧能伤害人的。

虽是这样,人们为他们准备的狩猎工具却很简朴,没有枪,没有马,甚至没有狗的资助,他们所能握住的,仅是一把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似乎他们这次去不是狩猎,而是杀普通的家猪,只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刘邦没想到狩猎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举行,除了感受新鲜外,更有一点刺激,他虽在书上看到过许多关于狩猎的形貌,可就算形貌得再精彩,也是在书上,跟现实中亲身履历的有很大的差异。

跟刘邦分在一组的另外两人,一个叫阮咸,一个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其中阮咸是经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履历相当富厚,不外他已经加入过两届(注:每两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狩猎篝火晚会了,却照旧一无所获,既没有拿到勇士称谓,也未能俘获哪位女人的芳心。他依然没有死心,今晚加入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于阮元,除了脸上有几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征外,其余的则再普通不外了。

阮咸有了上两次的履历,自然一开始便将他们往正路上带。离火堆两公里是林子最茂密的地方,阮咸很快就带着刘邦和阮元到了谁人地方。凭证他的说法,他上两次也是用这要领迅速到达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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