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侠盗罗宾》(1/2)
“主编,您看看这篇稿子怎么样!”这天早上,巴黎通俗杂志《我什么都知道》的主编比耶--拉斐特刚刚来到办公室,手下的编辑威廉就抱着一沓书稿走了进来。
以拉斐特对于威廉的了解,他知道自己的这个手下一项做事都非常谨慎,如果不是对这份稿子有着极度的自信,他是不会这么一大早就来找自己的。
果不其然,只读了一个开头,拉斐特的眼前就是一亮,因为虽然这份作品的文笔很一般,但创意非常的好,或者更直接的说是非常符合自己的胃口。
这几年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风靡整个欧洲大陆,作为死对头的法国人在喜欢“福尔摩斯”之余,也非常迫切的希望本国也出现一位能够与之对抗的名侦探!
但可惜侦探小说属于那种有本事的人不屑于去写,而没本事的人还写不好的题材。都不用说别人,柯南道尔自己都不想再写了,所以才会在十年前残忍的将“福尔摩斯”写死,然后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写他的历史小说。当然了,在读者、编辑甚至包括柯南道尔母亲的逼迫之下,道尔先生还是在今年的《空屋》之中活了过来......
其实拉斐特自己也打过这个题材的主意,他的想法是找自己的好朋友--有着“莫泊桑第二”称号的莫里斯--勒布朗来创作一个属于法国人的名侦探,但人家觉得侦探小说太LOW,不愿意写,虽然最近似乎有了一些松动,但想要说动他依旧不是一个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
但巧的是,这篇名为《侠盗罗宾》的侦探小说居然与自己向莫里斯提出的创意非常相似,要知道法国不是英国,虽然法国人也喜欢福尔摩斯,但总的来说他还是一个标准的英国人,过于严谨古板,而法国人还是喜欢浪漫主义色彩的主角,因此拉斐特的想法是创造一个糅合“福尔摩斯”和“莱佛士”两人特点的法国侦探,这样更符合法国人胃口。(1899年英国作家恩斯特--洪纳创作的怪盗绅士,在当时很火。)
而这篇《侠盗罗宾》中的主人公亚瑟--罗宾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精通易容术,可以随时化身为任何身份的人,而且为人爽朗、行动敏捷、个性乐观,对女性殷勤有礼、富体贴心;生活上可挥金如土,也可安贫乐道;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其犯案手法神乎其技,令人摸不著头绪,爱跟警方开俏皮的小玩笑,又善于宣传,利用报纸对自己的义举赞扬一番,让被害者哭笑不得。另外他还有着强烈的爱国心。不说别的,光凭这样的人设,拉斐特就敢断言,这个故事的销量绝对不会差。
于是拉斐特向威廉问道:“威廉,这份稿子在哪收来的?”
威廉有些尴尬的答道:“是昨天作者夏尔--托里切利--唐宁先生送来的,我看了一下,感觉很不错,尤其是跟主编您之前提到的创意比较相似,所以就给您送过来了。”(夏尔是家族名、托里切利是本名、唐宁是姓,下文中的托尼是托里切利的简化性昵称。哎,外国人的名字真复杂......)
“哦,那你有没有留下这位唐宁先生的联系方式?”拉斐特又问道。
威廉点头答道:“知道知道,他现在就住在米尔顿老爹的旅店。”
“旅店?他不是巴黎人?”拉斐特有些奇怪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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