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直板,君为触屏(1/2)
三三两两走出ktv,艾寻欢早已消失不见。
我自然而然和陆冰走在了一起,虽然她已经开始把工具折腾去她的新公寓,但时不时还会和我鸳梦重温一下。
我很热,她很凉。
我知道她肯定又是事情缠身,要今夜赶工了。
我只需要和数据打交道,而她要面临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今天我限行,我们得打车回家了。”陆冰和我瑟瑟依偎在一起,嗔怪一句:“阿斩,你怎么还不开车,身为职业女性,太不专业了。”
老子事情才半年,到那里去找首付……
正这时,停在角落里一辆我很熟悉的车逐步的移动过来,此时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剩下几个也喝的酩酊烂醉陶醉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会注意到这是谁——
可我认得。
和这昏暗的都市险些融为一体的车,却因它的主人而显得流光四溢。
艾寻欢。
他摇下了车窗。
他没有看我。
他说,上车。
虽然叶欢学长曾嘱咐过我,坐车要做副驾驶,否则会让司机有一种开出租车的感受,可是这一回,我却牢牢地挽着陆冰的胳膊,两小我私家连滚带爬地上了后排,活像地下党。
今天艾寻欢的车倒是很清洁,没有烟头,没有可乐瓶,也没有饭盒。
我那对数据十分敏感的大脑不适时宜地开始运作,往事一幕幕,汇总成一条:
似乎在周三那天,艾寻欢的车烟味会特别大,工具也最杂乱。
险些是,每个周三。
周三这天,肯定有什么差异。
车外的灯景打在我和陆冰的脸上,五色斑斓,我们胳膊挽在一起,在艾寻欢的车上,都没有说话。
因为艾寻欢他总给人一种不能主动启齿的压迫感。
就连人际大师陆冰也不想主动惹这个贫困,她只是别有深意地瞟着我,眼里满含着笑意,时不时嘴朝着艾寻欢的偏向撇撇,那狡黠一览无余。
我真忏悔两件事:我没有喝醉,and我没有把她灌醉。
艾寻欢轻车熟路的朝着我们公寓的偏向行驶着,似乎他已经走这条路走了许多遍。我不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人是不是影象力都特别好,事后,陆冰揶揄地说:
不是影象力好,而是用心。
我不得不认可,关于艾寻欢的一切,我是记得越来越清楚了,就连那嘴角上扬的弧度,也能在我的睡梦中绽放成启齿向上的抛物线。
我本能地想盘算出它的公式。
可是我却发现,我总是找不到他的原点,艾寻欢的原点。
他显着就在我身边,他显着已经将自己的故事逐步舒展在我眼前,我却总有这样一种欠好的直觉——
直觉,他的原点,依旧在我看不见的迷雾之中。
而他会有一天,就这样,纵身一跃,继而不见。
幸亏我这一路东想西想,车到楼下,我并没有预想之中的心跳加速、面红耳赤。陆冰先下了车,而且十分不隧道的一溜烟就跑上了楼。
我关上车门,总觉着该转身跟艾寻欢说点什么吧——
可是说什么好呢?
身后传来关门声,我听着那男子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走近。
灯光如此朦胧,夜风如此紧,我脖子僵硬着,突如其来的问题蹦入我的大脑:
天寒地冻,小心火烛,此时接吻,嘴唇会否粘在了一起?
怀着这样猥琐且羞涩的想法,我每一个细胞都在僵硬着,逐步迎向了他。
他逆着灯光站在那里,穿着剪裁合体的长款大衣,看上去就像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的特工,他今天的神情,看上去有点悲壮。
只是那时,我心猿意马,还未尝察觉这背后的深意。
“谁人,我先上去了——”
我话音未落,他突然走过来,男子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微微的甜味,似乎是**尾酒的香气,他的手深入我的衣兜,摸出我的手机,晃了一晃。
“我买给你的那十个手机呢?”
“触屏的,我用着不习惯。”
他微微压低了声音,别有一种共振的磁性:“有什么不习惯的?”
“谁人,长的像个铁疙瘩,一碰居然还会发红光,戳它没反映,非要抚摸才行——”
我胡言乱语着,突然间,感受到他的眼光就像超强瓦斯灯,烤的我天姿国色的冒烟。
“比喻很恰当,小直板。”
比比比比比——比喻?
我神马时候比喻了。
看着他那昏暗之中直射而来的亮眸,我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脑海中不经意就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他那高屋建瓴站在山顶,就像个铁疙瘩,硬是风吹不动雨淋不开,偏偏是那接着酒力糊里糊涂的一啃,竟望见他双颊泛着红晕,那眼神,欲拒还休——
真乃是,极品触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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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的艾寻欢实在是有些希奇的。
他唱了歌,调了情,开车送我回家,楼下与我划分,还利市机的问题,给了我一些不清不楚的体现。
他总似有话要说,却又屁都没放。
冥冥中我预推测,他要说的话,无关风月。
数着蹊径爬上楼去,我想我或许爬了良久,走走停停,有时候能愣上半分钟。
到了六层,仍旧不宁愿宁愿地从走廊的窗口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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