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章 肥肉(求月票!)(1/2)
月波社。
李朗见到松本菜,了解了大致的情况。
南棒国大成出版公司联系月波社,想要在南棒国发行《我的野蛮女友》单行本。
国外的漫画出版权都在李朗手中,月波社没有决定权,只能请李朗做主。
南棒国有五千万人,市场不算小。
能捞一笔是一笔,李朗肯定是不会拒绝的。
不过,具体的分成比例还是要谈的。
从松本菜口中得知,大成出版公司并不准备在杂志社连载漫画,是想着趁着电影的热度卖一波漫画。
这么想无可厚非,但利益分成肯定要降。
日本市场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本漫画的火爆,大成出版公司想要利用这波热度捞一笔没问题,但大头肯定是李朗的,不然李朗凭什么选他们。
南棒国又不止他们一家出版公司,谈判的主导权在李朗和月波社手中。
李朗和松本菜先敲定了基本条款。
第二天,大成出版社的代表李秀哲来到月波社,三方展开洽谈。
三方都有各自的利益,总的来说李朗和月波社的利益关联性更强,与李秀哲展开了谈判的拉锯战。
谈判从上午十点持续到下午,李秀哲也一直在和南棒国的上司沟通。
下午四点,三方才达成了一致。
大成出版社获得了漫画在南棒国的单行本发行权,李朗和月波社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版税分成,其中李朗和月波社三七分账,李朗获得百分之十四的版税分成,月波社获得百分之六的版税分成。
达成协议后,晚上大家一起聚餐。
松本菜提起了《孤独的美食家》,“李桑,最近有影视公司的朋友询问《孤独的美食家》的影视改编权,您有意向出售吗?”
“多少钱?”
“两千万日元。”
李朗直接拒绝,“价格太低了,不考虑。”
松本菜问道,“李桑,那您考虑多少钱出售?”
《孤独的美食家》这部漫画属于叫好不叫座,销量和热度远比不上《我的野蛮女友》。
但李朗很清楚,这部漫画一旦改编成电视剧,很可能会爆火。
在另一个时空,《孤独的美食家》电视剧拍了九季,可见这部电视剧有多么受欢迎,影响力远超《我的野蛮女友》。
但影视公司很现实,漫画改编权的收购价格和漫画的热度有很大关系,《孤独的美食家》热度不高,即便影视公司看出了它的潜在价值,也不会给太高的收购价。
说白了,漫画的热度决定了基本的市场价,别管有多适合改编电视剧,别管以后有多火,那也只能代表漫画的潜力。
无法变现。
李朗本人很清楚这部漫画影视改编权的价值,他自然舍不得低价出售。
问题来了。
一个只肯给市场价,一个不肯卖低价,注定了无法成交。
最好的方式还是和《我的野蛮女友》一样,以《孤独的美食家》影视改编权入股的方式获得电视剧的利益分红。
李朗将想法告诉了松本菜,有了《我的野蛮女友》的成功,松本菜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如果再有影视公司接触,她会先提出这个合作方式,如果对方同意就进一步商谈,有了准确意向再联系李朗。
虽说最终的决定权在李朗手中,但李朗并不打算甩开月波社单干,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太薄弱了,与其让月波社坐享分红,还不如利用一些他们的关系渠道,让他们帮忙把把关。
……
周四。
杰克再次联系李朗,彩漫单行本的版税分成到账了,询问李朗是否考虑好如何收钱。
幸福的苦恼。
李朗看了一下版税的具体数额。
税前66.2万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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