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疑罪从无(2/2)
在张守义的主持下,对萧刚严明正身后,首先由检察院宣读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周传龙并没有读,而是让他的助手来完成的。他的助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适才在先容检方姓名时,已经知道他叫于哲,于哲吞吞吐吐的把起诉意见书读完了,凌然感受于哲是第一次上庭,所以于哲的那份紧张,凌然已经从他的姿体语言里看出了眉目。
张守义宣布举行举证质证阶段,先让检方开始举证,由辩护方质证。
周传龙先把尸体勘验陈诉呈上来,周传龙嗡声嗡气的说着:“此份证据能够证明被害人欧阳莎莎是被人用刀所刺,流血过多而死。”
张政马上反驳道:“警方的尸体勘验笔录,其真实性我方予以认可,可是对警方给出的判断结论,辩方存有疑问。尸体勘验笔录有疑点,被害人死因可能并不是死于刀伤。一般如果被害人见行凶人用刃物来伤之时,必须挣扎,应该用手或胳膊来遮截,手上或胳膊处必有伤。或用身体来遮挡,那么背上或有伤着处。若行凶人趁被害人不着意,给被害人要害处一刃直致命,死人手上无伤,其刀口肯定很重。但尸体勘验上并没有这些伤处,我感受死者,可能是先死,后有人把刀插入死者心脏。如果生前被刀所伤,其刀痕皮肉宽阔、花纹显着交出;如果肉痕整齐,只是死后假作刀伤的痕迹。看欧阳莎莎的尸体像是死后被人假作刀伤。”
张政显然把凌然的看法照搬过来,凌然也很自得,他的看法被张政接纳,说明自己的判断照旧正确的。
周传龙对张政的反驳并没有过多的反驳,这有点反常,之前的周传龙,往往是紧咬住对方不放,张政对周传龙的战术很熟悉,可是这一次周传龙似乎并没有凭证套路出牌呀。
周传龙又提出第二份证据:“这一份证据是对被害人尸体内排泄物的判断效果,在被害人*,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体液。这份证据证明,在被害人被害之晚,犯罪嫌疑人曾和被害人有过身体接触。也就是最后接触被害人的人。因此,犯罪嫌疑人嫌疑最大。”
张政对此点,做着辩解:“被害人当晚主动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并主动和犯罪嫌疑人发生关系。这一份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害人是犯罪嫌疑人杀害的。”
周传龙又说道:“犯罪嫌疑人并不能证明被害人是出于自愿,并不能清除,犯罪嫌疑人是为了色,而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张政严肃的说道:“这是检方想像推测,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
周传龙没有再继续举事,而是再接着举证:“第三份证据是豪泰大旅馆张守义吮许,视频里萧刚进入旅馆,进入房间,脱离房间,脱离旅馆。在周传龙看来,萧刚有做案时间。
周传龙在视频播放完,便马上说:“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间曾到过案发房间,而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没有在案发现场。
张政就等着周传龙把视频拿出来,视频里有着更大的疑点在内里。接下来,张政就要抛出这些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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