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个歌星的诞生(1/2)
在唱片发出去一个星期后,根据百代公司的销售统计,全国共计卖出去两千多张。
这符合百代公司的预期。
他们一共制作了五千张唱片,应该能够销售一空。
百代公司做过市场调查,唱片的销量和留声机的数量有密切关系。
在这个年代,一台留声机大概需要十五块钱,一张唱片需要两块多钱,就算家里有留声机的人也不可能每张唱片都买。
但是可以做一个估算。
京剧名角的唱片销量较高,基本上拥有留声机的家庭有一大半都会购买,地方戏剧的销量有地域差别,不过会少于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至少有三分之二拥有留声机的家庭不会购买地方戏剧的唱片。
对于孟晓冬这张唱片,他们估计要比地方戏剧的销量更低一些。
然而在第二个星期,打脸的数据来了。
百代公司各地的经销商纷纷催促他们运来唱片,孟晓冬的唱片有供不应求的趋势。
这张唱片在老年人那里没有市场,却深受年轻人的喜爱。
经过半个月的发酵,唱片中的四首歌在学校、在歌舞厅、在餐厅、在大街小巷传唱开来,那优美的歌声,令人中毒的旋律,让年轻人无法自拔。
在其他地方最流行的是《夜来香》和《茉莉花》,在上海最流行的则是《夜上海》。
这首歌唱出了上海滩的繁华堕落,纸醉金迷,成了歌舞厅内必点的歌曲。
孟晓冬则一举成名。
当唱片销量超过八千张的时候,百代公司联系了孟晓冬,准备继续和她合作,趁热打铁,推出新的歌曲。
就算没有新歌曲,唱戏也行。
百代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趁着孟晓冬正走红的时候,要继续赚钱。
不过林子轩可不会轻易同意,他不希望孟晓冬去唱一些乱七八糟的歌曲,坏了名声,从而过度消费,最终昙花一现。
而且第二次合作,就需要改变条款了,他要拿分成。
林子轩觉得自己像是个经纪人,在维护手下艺人的利益。
百代公司作为老牌的外国公司,底气十足,绝不答应分成,他们宁愿去找其他人唱歌,既然发觉这种歌曲有市场,那么他们自己就可以运作。
林子轩对此无所谓,上海又不是只有百代一家唱片公司。
孟晓冬已经出名了,他手里又有不少经典歌曲,有了这张唱片成功的先例,就可以和其他唱片公司谈条件了。
更何况这四首歌曲的版权在林子轩手上,只是授权给百代公司使用而已。
这也就是林子轩,他身家丰厚,不怕百代公司,如果是一个没有后台的小艺人,在百代这种庞然大物面前,根本不敢提条件。
百代公司认为林子轩得寸进尺,他们最多同意给孟晓冬增加到500块一片的酬金。
林子轩则认为,百代是在吸血。
以这张唱片为例,最终销量恐怕要破两万张,百代公司至少获利三万块,而孟晓冬只拿到150块钱,这不是吸血是什么。
双方第一轮谈判就这么僵住了。
看到唱片的火爆,黎锦挥的明月歌舞团正式成立,并在《申报》上刊登广告,用孟晓冬作为招牌,在上海大世界登台演出。
歌星亲自唱歌,还有新式的舞蹈,无疑吸引了不少年轻观众前往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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