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法庭之外的手段(1/2)
林子轩托人给季鸿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说官司败诉,他要回国了,不想再折腾着上诉了,他不可能无限制的留在美国,只想在临走前见季鸿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国人,林子轩希望季鸿明在美国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将至,就让我们一起度过这个在异国的节日吧。
季鸿明收到信件,颇为惊讶。
这是鸿门宴?
季鸿明第一个感觉是林子轩气急败坏,想要干掉他,不过他随即轻笑起来。
这里是美国,林子轩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的关系在美国毫无用处,林子轩不会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归于尽。
为了《老人与海》,别开玩笑了。
季鸿明知道林子轩又写了一本《乱世佳人》,在美国比《老人与海》还受欢迎,林子轩虽然官司败了,但仅凭着《乱世佳人》也能扬名美国了。
那么林子轩为什么要邀请他相聚呢?
是为了和解?
季鸿明将心比心,并不相信,他觉得林子轩想出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轩官司失败,气不过,想要当面斥责他一番,这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鸿明没有被人骂的嗜好,他现在是胜利者,没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从法院宣判后,以前对他冷淡的记者和出版商纷纷找上门来,准备继续合作,他又可以过上舒心逍遥的日子了。
季鸿明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候,胜利者不需要理会失败者的哀嚎。
他果断拒绝了林子轩要求见面的请求。
然而,林子轩并不气馁,又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真的只是想要和解,没其他意思。
并写下了两句诗表明心意“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季鸿明承认这两句诗写的还不错,不过还是无法打动他,在他心里压根不相信林子轩真心诚意的和他和解。
于是,他再次拒绝。
林子轩再接再厉,写了第三封信。
意思是《老人与海》的中文版要在国内出版,既然美国法庭把《老人与海》的归属权判给了季鸿明,那么林子轩理当给季鸿明稿酬和版税,大概有一千美元左右。
既然用感情打动不了季鸿明,那就只有利诱了。
听到有钱拿,季鸿明犹豫了,一千美元可不是小数目。
在1922年的美国,一辆福特汽车只要300美元,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大概是4美元,三个月的工资可以购买一辆汽车。
一千美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当然,不要用普通工人的工资来衡量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这是个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富人豪宅里的一块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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