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不正经的气息(1/2)
王尔德突然明白了,这事还有后续。
这个江森律师老奸巨猾,很可能把一个案子拆分成上下集,分别处理分别收费,这应该是律师行的惯用招数。
他又坐了下来:“我母亲当年信托给你们,打击侵权难道不是你们的责任吗?”
江森从那堆文件里抽出一份递给王尔德,一脸的堆笑:“您看看,当年信托的是监理,其他权益部分完全在您母亲手上。实际上信托关系只维持了一年,后续的费用就中断了,本事务所是本着专业精神,才参与了最后结业程序。”
现今社会无利不起早,事务所明明从清算财产中扣除了相关清算费用,不过这个也没什么好拆穿的。
王尔德草草看了当年的合约,的确是这么划定的权责。
江森把话说得很肯定:“我们事务所已经掌握充分证据,有人侵犯安思丽女士的专利,而您是她的指定受益人,如果您委托我们代理这个案子,可以得到不菲的经济补偿。”
不过进一步情况他却不肯多说,代理费用是二十万联邦币,外加经济补偿百分之五的提成,案子无论成败,代理费不退。
那也就是说,王尔德刚到手的二十六万,如果要打官司,就只剩下六万了!
怪不得这个事务所能维持一百多年,不够狠不够黑是不行的。
如果王尔德这次拿到的是三十六万,他们恐怕就敢开价三十万!
其实王尔德能够大致猜到,侵犯专利权的如果不是父亲,多半是母亲之前的合伙人,人世间的权益纠纷案件没多复杂,尤其是涉及金钱时,绝大多数时候不是陌生人。
但这毕竟是陈年旧案,调查起来费时费力,如果涉及父亲,王尔德更不愿意直接面对,还不如交给已经掌握一定线索的专业人士处理。
二十六万改变不了命运,小富即安已经不是人生目标,当然不能放过任何彻底翻身的机会。
李奥娜也对他微微点头。
王尔德立刻同意了追索,接下去签约、打款,办理好了所有手续,江森才肯进一步透露了情况。
母亲当年的合伙人叫朱利安,侵权的就是他。
这个人王尔德是知道的,和父母的关系都不错,是他们的校友,时常往来,王尔德叫他伯伯。
这个人有个儿子,比王尔德大六岁,名字叫朱可夫,家庭聚会时经常负责带着他玩,为人和善可亲。
两家关系虽然不错,但母亲去世后基本就断了联系。
没想到母亲会在离婚手续办理期间,和他合作开办公司,这特么听起来就一股骚味!
王尔德从中嗅到了出轨的气息。
出轨就出轨吧,母亲当年高兴就好。
而朱利安的侵权花样并不稀奇,无非就是金蝉脱壳。
安思丽发生意外后,信托到期,那么她秘密参股的股份无人打理,成了朱利安觊觎的肥肉。
他干脆另外成立了一家公司,完全顶替了天演科技的所有业务,甚至厂房办公室都没换,仅仅是换了一块牌子。
原来的公司申请破产,安思丽的股份化为乌有。
王尔德对此并不吃惊,这种被所谓朋友坑害的事情多如牛毛,几乎每个人都可以说出一两个故事。
有那么一刻他心中邪念泛起,很想立刻起身,找到朱利安痛痛快快用暴力解决这事。
对待这种人,何必依法合规!
可他还是压抑住了,已经有人命在手还没洗脱干净,别再惹是生非。
对于商人,最好的惩罚不是揍,而是出钱割肉。
大道事务所在这件事情上无疑耍了滑头,清算时没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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