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雪中送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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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回到家,发现裴珠泫穿着睡衣,在楼下看着电视等着自己,他心里暖暖的,有人等自己回家的感觉真好。
没有和裴珠泫多聊天,因为现在已经是12点多了,第二天两人都还有事,所以打过招呼,就上去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徐元和裴珠泫起的一样早,小裴回公司食堂吃饭,徐元跟朴烈一起在路上,随便买点吃。
在车上朴烈和徐元说起了昨天晚上打电话的事情。
“是这样的,公司会投资给你10亿韩元,并且会帮你运作电视剧,最后拿40%的分红就可以。
当然如果后面其他投资方追加投入,到时候可以再分配。你考虑一下,其实我觉得还挺公道的。”朴烈说道。
“嗯,这次的事情,多谢你了。”徐元点点头,说道。
这剧他一开始就给朴烈说过,大概20亿的制作费就可以完成了。
所以LOEN提出来的要求,不仅没有趁人之危,还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了。
不然10亿韩元的投资,怎么也得拿一半的分红才对。
不过钱虽然很重要,但是运作电视剧这块的经验,才是徐元最想要拉公司“入伙”的原因,因为他是不会运作的。
他不会以恶意去揣测任何人,可是也不会天真的认为,像LOEN这么大的公司,会这么提出这么“慈善”的合约。
徐元认为肯定是朴烈在其中帮了大忙,他不傻已经发现对方在LOEN的身份,应该不只是经纪人这么简单了。
“不用说这些,你现在是我负责的艺人,你越大势我获得利益也就越大,咱们现在是命运共同体了。”
朴烈对徐元摆摆手,笑着说道。
“剩下那部分咱们怎么办?难道要先开拍,然后拿前两集去找投资和放送局?”
虽然已经有了一半的制作费,可是剩下那一半还没着落呢。
朴烈摇摇头,说道:“在H国没有完全事先制作这一说,更没有拿着拍好的前几集找电视局的先例,咱们这么做不合规矩。”
H国也是制播分离没错,但是和华国的制播分离还是有些不同的。
华国的制播分离,是制作公司100%出资制作,制作过程中是没有电视台干预的。
然后公司最后将成片的播放权卖给电视台,获得收益,而电视台则靠广告赚钱。
但是在H国则不然,因为H国电视剧拍摄之前,就会确定投放到哪个放送局。
所以很多情况下,都是前期公司拍摄几集,然后后期全部交由电视局出人拍摄。
又或者电视局会进行一些道具、场地、设备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支援,总之不会让制作公司自己说的算的。
因为广告主们会根据剧情的进展,收视率的好坏,调整广告投放流量的力度。
这关乎电视局的实际收入,所以电视局才必须要进行干预。
“呃,那怎么办,公司能想办法跟电视局沟通一下吗?”徐元皱眉说道。
朴烈笑道:“你以为我昨天下午去干嘛呢?我都打听好了,记得之前我跟你说过有一部迷你剧,叫《橘子果酱》来着吗?”
“记得,现在说这个干嘛?”徐元一脸疑惑的问道。
朴烈微微一笑,向他解释道:“这剧本来跟KBS都谈好了,作为金曜迷你剧从5月15日开始播出。
可是我昨天打听到,文素善编剧好像和原著的漫画家郑昔佑作者,在剧本的改编上意见不合。
两人僵持不下后,郑昔佑一怒之下收回了改编权,所以现在还在纠纷着呢。”
“你的意思...”
徐元不笨,立马就领悟到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今天我就去一趟KBS,争取一下。”朴烈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