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用哪个借口呢?(补昨天的三更)(1/2)
最终肖飞和这个自称是李芳的人谈定的价码是两百万两白银,穿越众要击沉日本海军“高千穗”号、“扶桑”好以及“速浪”号中的其中两艘军舰。
在价格谈判上没有占都任何便宜的李芳,选择了让大宋去击沉辽东附近海域日本联合舰队中吨位最大的军舰。
而对于已经决定动用五百磅级别航弹的穿越众来说,差那几百上千吨的排量,根本就没有给他们的行动增加什么难度。随便是哪一艘日军舰艇,要是被五百磅以上级别的航弹以穿越众设计好的角度触舰,结果都是一发入魂,除非是被袭击时靠近海岸才有强行冲滩搁浅保命的希望。当然这是考虑到龙骨没有被炸断的情况下,日舰生还的唯一希望了。
一枚五百磅的延迟起爆的航弹,从没有防护的舰艇顶部切入船体内,在底仓起爆。即使没有炸断龙骨,轰出的孔洞足以让军舰在短时间内沉没。船底的巨大水压能把航弹炸出的洞撕扯得越来越大,管损就算是满天神佛保佑都无法控制这种致命的伤口。
中堂大人手里没有如此多的现银,是穿越众一早就猜到了的,而且这个协定说到底是一个秘密协议,中堂大人是不可能光明正大地挪用清廷发来的军费来付款的,所以分期付款就成了李芳的又一个请求。
让李芳深感意外的是这个前面还和他吵得不可开交,可以说是锱铢必较的人,竟然爽快的答应了自己提出的分期付款计划。
李芳哪里知道,穿越众虽然委派了肖飞这个前收账人来进行谈判,但是临时执委会的心理价位还是没有比路小北的高出多少,赵之一他们一直认为能把两枚航弹卖到八十万两白银,那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加上临时执委会考虑到李中堂手头不太宽裕,觉得首付能收到三十万两白银那就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此时谈判的结果是,击沉日舰两艘的总价为两百万两白银,首付为四十万两白银,剩余款项允许李鸿章在两年内分八次付清,即一个季度要付一次款。不过,前收账人是不会让中堂大人占什么便宜的,分期付款是要给利息的。
李芳还要求在秘密协定上加上了假如战事吃紧,中堂大人拥有可要求再购买此服务的权利的条款。
hat?郝大建听到肖飞转述的这个要求差点没晕过去,到底是多怂的人才会提出这种要求啊?日本海军在大东沟弄沉了你五艘战舰,一共约七千多吨的总排水量。现在我给你搞两艘日军两艘主力舰,约六千多七千的排水总量。从算术的角度上来说,北洋水师和日本联合舰队的总吨位又回到了大东沟海战前起跑线上。
现在北洋水师可是依仗着炮台来防御的,你和我说日后战事吃紧,要再帮你炸日本人的军舰?做人要有点志气好不好啊,中堂大人你到底是有多不看好你手下的这些水师兵将啊?
最后,执委会同意把这一条款加了上去,这种密约本来就不可能在近期内公布于众的,否则中堂大人一个勾结反贼乱党的罪名是逃不逃的了。那就不妨在上面加上这条没什么约束力的条款呗,李鸿章要是敢耍滑头不付账,那咱们就用大炮来说话呗,那个时候就没什么同是华夏一脉的情面好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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