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回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辱亲女愚妾争闲气(1/2)
倘使探春不远嫁
(一)
第二十二回元宵制灯谜,在探春关于风筝的谜语后,脂砚斋有一句颇可玩味的批语:
“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这向我们透露了两条信息:一、探春的结局是“远去”;二、贾府的结局是“事败”、“诸子孙流散”,而“子孙流散”又发生在“事败”之后,而非同时。如果探春还在,既然家败,子孙也还不至于流离失所。
这就使我们开始猜疑:如果不是“事败”直接导致“诸子孙流散”,那么两者之间又发生了哪些事呢?探春远嫁,对贾府的结局有什么改变吗?而且,探春是在哪一年清明出嫁的?更重要的,是在抄家前亦或后?
此前各种版本的续书以及电视连续剧中,都将探春的远嫁安排在抄家之前。原因是可卿向凤姐报梦时,留下一句谶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红学家们认为这指的是元春和迎春死后,探春远嫁,然后才是贾府被抄。
但是我在前文分析过,“三春”的解释其实是“三年”,因而探春嫁在“诸芳尽”也就是抄家前,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这时间其实做不得准。
现存第八十回故事,说的正是大观园第三个秋天,也就是从元春省亲、群芳迁入大观园起计时三年。那么若是还有下文的话,转过年就是第四个年头,也就是贾府被抄、群芳谢尽的日子了,而探春的出嫁,也就在这一年的清明。
那么又一个问题来了,探春的远嫁是被动的承旨,还是主动的请愿呢?与家族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远嫁在抄家前,那么这“嫁”就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为,超脱于家族命运之外了。因为她嫁了,家还是抄了,说明她的嫁对于家族命运毫无意义;而抄不抄家,对于她也是毫无意义,因为她远在海外,可能连听都没听说过。那么探春这个人,岂不真成了断线风筝,与贾府没了关系?
乍听上去,似乎很符合“游丝一断浑无力”的暗示。然而如何显示她的“才自清明志自高”呢?探春说过:“我但是个男儿,必有一番大作为的。”如果她的嫁既未能防患难于未然,也未能救亲人于水火,这“嫁”便显得游离,虚飘,落不到实处去,算不上什么“大作为”。而且平平写来,毫无波澜,悲剧意义也不强,似乎完全是个巧合,是命中注定,皇上钦旨,与人无尤。
因此我想,以探春的才情品性,从前文的诸多铺垫看来,她的嫁应该是有其主动意识的。更重要的是,四春的命运应与家族紧密相关,元春不消说了,她不死,家不会抄;而家不抄,惜春不至沦落到“缁衣乞食”;探春也是一样,不是为了保护家人,她不会嫁;而倘使探春不远嫁,大观园不会第二次败落。
(二)
抄家的理由我们后文再议,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不论探春在不在,都没有能力阻止这种大事件的发生,她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她能改变的是什么呢?
从脂批透露,在后四十回中,凤姐有在贾母穿堂前“扫雪拾玉”的经历,宝玉也有“对境悼颦儿”的举动,并且看到怡红院“绿暗红稀”,潇湘馆“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可见抄家后,凤姐、宝玉等又回过大观园。
也就是说,贾家并不是一下子就倒了,彻底败了,“抄家”虽动了根本,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杀不死的”是“一点点地尽上来了”,喘了一口气后才又散的。
那是什么原因使贾家有了喘这一口气的机会的呢?可能正是因为探春。
在元春死后,贾家大难来临,遭遇抄家横祸,所有的贾氏爷们儿都被拘押,束手无策。“这时候正是用着女孩儿的时候”,作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最可能的就是挺身而出,不卑不亢,请旨求情。至于她为什么被皇上点中,也许是由于南安太妃或北静王妃的推荐,也许是朝廷之前已有图册备选,总之,探春抓住了这个机会,演了一出“缇萦救父”,真正成就了她“立一番事业”的心愿。
正是探春的请旨远嫁使得家人得到释放减刑,甚至发还部分家产。凤姐、宝玉等因此才能重回大观园,但是架子已经彻底倒下来,里子也空了,而子弟们却仍不思悔改。外崇盘剥,边境战乱,田庄抗租,仇家告状,不肖子弟继续闯祸,诸多因由终于使得这个家再一次空了下来,倒了下来,彻底地散了,到底不能把秋捱过。
换言之,从清明前抄家到全家最终离散,最多只有从春到秋这么半年时间,而在这短短半年中,贾府并非一下子彻底倾倒,将有更多的世情薄人情恶的层层体现,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杀不死的”,必得一点点地尽上来了,才最终“家亡人散各奔腾”。
这样,悲剧的意味才会更加深厚,不至于全赖在“抄家”和“失皇恩”这样相对偶然的理由上,也才不枉了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种种铺垫。
(三)
贾家最终败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像第五十五回的回目所写的:《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蓄险心”,何其毒也!然而就文中吴新登媳妇一问三不知、背后又向赵姨娘饶舌的做法看来,似乎还达不到“险”的高度。显然这条回目的作用就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样,是有着预言意义的,揭示的乃是后四十回的内容。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五十四回末,探春管家的好戏开锣前,书中刚刚把吴新登等人提了一笔,且看原文:
“十七日一早,又过宁府行礼,伺候掩了宗祠,收过影像,方回来。此日便是薛姨妈家请吃年酒。十八日便是赖大家,十九日便是宁府赖升家,二十日便是林之孝家,二十一日便是单大良家,二十二日便是吴新登家。这几家,贾母也有去的,也有不去的,也有高兴直待众人散了方回的,也有兴尽半日一时就来的。”
从设宴名单可见贾府老奴才的地位,荣府以赖大居首,宁府以赖升居首,接下来便是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这些人的地位之尊,已经到了可以有独立的身份与名头来设宴请客,并且能请到贾母这样尊贵的客人,难怪说贾府有年纪的老奴才,比一般主子还有体面呢。
这里将赖大、赖升、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并提,接着就是第五十五回的主奴斗智好戏上场,明言吴新登是“刁奴”,那是否意味着,前面那几个人也都是刁奴呢?倘如是,以他们在贾府的地位和影响力,可以起到的翻云覆雨的作用可就大了。第五十五回的小动作,只是牛刀小试耳。虽然此时难为不了探春,但是将来,探春远嫁之后,又不知管家者谁,而此人,又做不做得了这些刁奴的对手?
这便又想起吴新登名字的第一次出场了,乃在第八回:
“可巧银库房的总领名唤吴新登与仓上的头目名戴良,还有几个管事的头目,共有七个人,从帐房里出来,一见了宝玉,赶来都一齐垂手站住。独有一个买办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宝玉忙含笑携他起来。”
甲戌本在吴新登名字旁边有侧批:“妙!盖云无星戥也。”在戴良旁侧批:“妙!盖云大量也。”在钱华名字旁夹批:“亦钱开花之意。随事生情,因情得文。”可见这三个名字都是有寓意的。
管银库的竟然是“无星戥”,管仓库的只知“大量”,管买办的又会“钱开花”,贾府后院不被掏空了才怪呢。而将戴良、钱华与吴新登同时出场,可想而知这两位实权派也都是“刁奴”。他们几个造起反来,原本就已经风雨飘摇的贾府能不倒吗?
倘使探春不远嫁,可以想象,她是有一定管家能力的,自然会想方设法节源开流,约束子弟仆从,不至被“刁奴”坑骗,那么,即使贾家被抄,但得以喘息后也还有中兴的希望。
但是,就因为探春走了,即使宝玉等人回到了大观园,但凤姐早夭,李纨、宝钗等独善其身,贾府再没有一个真正管事的人,以至于为“刁奴”所欺,再加上其他的外忧内患,终至最后解体,落得了个“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全面败局。
难怪脂砚斋扼腕浩叹:“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
贾家之败,非败于朝廷,乃在自戕矣!
探春管家的三把火
第五十五回中,因凤姐病了,探春得王夫人重视,提拔与李纨、宝钗共同管理家务。新官上任三把火,先就要做几件事来杀一杀权贵的威风,亮一亮自己的旗号。
律人先须律己,所以探春的第一道板斧竟是冲着生身母亲赵姨娘开的刃。
这也怪不得探春,实在是形势所逼——恰逢那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好死不死地赶着这当口儿死了,执事媳妇吴新登家的来领赏钱,却不像以往侍候凤姐那般数出诸多旧例来供其参详,只是垂手回过事便侍立不言,冷眼旁观探春行事——“若办得妥当,大家则安个畏惧之心;若少有嫌隙不当之处,不但不畏伏,出二门还要编出许多笑话来取笑。”
探春本来是不打算擅作主张的,故而先问李纨主意。李纨道:“前儿袭人的妈死了,听见说赏银四十两。这也赏他四十两罢了。”探春还未答应,那吴新登家的已经忙忙答应了个“是”,接了对牌就走——这样行径,自然引起探春警觉,立刻唤回她细问:“那几年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家里的若死了人是赏多少,外头的死了人是赏多少,你且说两个我们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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