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的初恋到处说我死了(1/2)
“周周啊,在你小舅舅面前如此勇猛,等会被打,我可不敢拦啊。”宋戎颜凑在沈周懿耳边,轻轻扯了下她的袖口,示意沈周懿看看沈召卿已经严肃的神情。
别说,沈召卿她也认识了很多年了,这个男人就是给人一种温雅又极其疏离的感觉,平时会温和待人,因为那张脸实在是叫人有滤镜,但是生气时候,也不是一般的吓人。
她就记得多年前。
沈周懿还在疯人院时,那次出事,沈召卿才刚刚二十岁,险些没把那个大院一把火点了……
从此,宋戎颜就告诉自己,越漂亮越是危险,在沈召卿面前一定要乖巧。
沈周懿一看大家神色,恍然:“是正经谈。”
裴谨行睇来一眼,两秒后,又敛眸轻笑,很淡的一下,也没人发现。
沈召卿这才缓和了几分脸色,余光去睨那边自如淡定的裴谨行。
“裴谨少爷不要见怪。”
裴谨行轻飘飘地应:“没事,毕竟我会弹吉他。”
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句。
让沈召卿与宋戎颜都心下不解。
只有沈周懿低头舀了一勺汤,扑闪的睫毛遮住了眼里盈盈笑意。
会弹吉他——会拨动她的心弦。
所以不见怪她对他的令人误会的暧昧言语。
这倒是莫名像一种心照不宣的小情调了。
吃完饭。
沈召卿忙于工作,也并未多逗留。
宋戎颜非要继续回展览,请了一整天的假来浪。
到了傍晚时分,人乌泱泱地散去,又归于一室寂静。
等到闭馆。
沈周懿才知道了何益华临走殴打余年的事情,余年本就老实,受了伤也硬捱着。
沈周懿心下不满,便给他放了几天假,又付了医药费让他好好休息一阵子。
——
离开了画廊。
沈周懿去开车时,看到了不远处站在树荫下的男人。
他正低头调试耳机,微侧的侧脸骨骼削瘦流畅,骨相无可挑剔的精致,她有些难以概括他身上那种感觉,肆意、散漫、玩世不恭、又并不沾染俗气、莫说现在,放在学生时代,仅仅一眼必然会是很多人的青春和妄想。
许是察觉她注视。
他抬起头,遥遥相望后,朝着她走来。
浑身裹挟风雪寂灭。
“走?”
裴谨行扫了眼她身侧的车。
没忘记她说过的今夜彻夜长谈。
沈周懿才堪堪回神,“上车吧,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去我家?”
本来是想在画廊的,但是停电了,今天展览功率消耗太大了,没法继续挑灯工作。
“你不怕就行。”裴谨行去开车门,语调轻慢。
沈周懿挑挑眉。
怕什么,巴不得。
上车后,发现他耳朵里塞着耳机,在听歌。
沈周懿开了暖气,不想气氛尬住便问:“听的什么歌?”
旁边人没说话,直接连了她的车载蓝牙,她看了眼显示屏:Giving Up The Gun.
沈周懿惊讶于他品味,这是一首挺小众的反战歌曲。
希望、自由、和平、信仰。
跟他平时个性有些出入。
裴谨行察觉她注视,大概也能猜出她在想什么,他一手撑在车窗握拳支在侧脸,正好音乐唱到了某一句歌词,他半阖着眸,通过夜景里闪烁的光痕看她,低磁的嗓音在逼仄的车内仿佛立体环绕:“I'll live to love another day.”
沈周懿圈着方向盘的手,就那么倏地收紧。
就好像被隔空一击,思绪都溃散了。
太勾了。
一副好嗓子,还开了唱歌的那扇窗。
他这种人,怕是无论混哪一行,都是翘楚。
通过这么一句,让沈周懿莫名确定,裴谨行看似散漫无拘,实则浪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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