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香饽饽(1/2)
《彗星》的最终票房为1009万,按照内地的票房分成规定,首先得去除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以及3.3%的特别营业税。
剩下的91.7%才是可分账票房,而可分账票房中制片方和发行方一般可以合计分成43%,也就是1009万*91.7%*43%=398万。
其中,伯纳先行垫付了宣传费用20万,要从这笔钱里扣还给伯纳。
按照之前的发行协议,伯纳方收取10%的可分账票房分成作为发行费用,剩下的可分账票房的33%属于昊天工作室。
也就是说,昊天工作室可以从票房里获得1009万*91.7%*33%-20万=285万!
在加上《彗星》卖给哥伦比亚的版权费50万美元,即413万。
还有,卖出的音像版权20万,陈昊凭借《彗星》共获得了718万,还要去除税收,大概剩下610万!
之前农夫山泉给的钱还剩下10万,不过去掉补发给剧组的红包之后,只剩5万块。
也就是说,陈昊现在的全部身价有615万,还有一个昊天工作室,以及投资了5万块,正在拍摄中的《香火》!
投资5万块,获得了610万,这个投资回报比高达305倍,只从这点看,很吓人,但是总量太小,对于陈昊来说就更是不值一提。
现在看来,想要在世纪初的几年,也就是内地娱乐板块没有飞速崛起进入黄金时期之前,只靠电影票房赚钱,那只能是奢望了。
陈昊忍不住想了想在2002年有什么赚钱的好渠道,首先想到的是投资入股还没腾飞的企鹅和阿狸爸爸。
只是陈昊现在全部身价才600万,自己还得投钱拍电影,这点钱投入到企鹅和阿狸爸爸里根本翻不起什么水花。
而且人家现在也不会接受你的投资,就像功夫马忽悠来蔡崇新之后人家走的是国际路线,融资都得是美元,更何况刚融完第二轮不久,暂时不会再融资。
同时,陈昊的需求是希望能够赚快钱,而不是长线持有等到股价最高时抛售,这与陈昊的出发点冲突了。
陈昊又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极力回忆自己脑海里关于2002年的印象,最终得出了一个结果!
传奇很火爆,《英雄》很炸裂,韩国很无耻!
传奇自然是网络游戏,陈天桥的得意起家之作,不过陈昊对游戏不太熟悉,纯粹是前世了解陈天桥的时候知晓的,不太好入手。
《英雄》是国师的代表作,2002年内地电影市场的重磅炸弹,开启内地大片时代的标志,这个与陈昊也没关系,人家去年就已经开拍了。
最后一个说的则是今年2002年的世界杯,这届世界杯让陈昊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华夏第一次打入世界杯,更是因为南朝鲜勇夺第四名!“名”留青史!
南朝鲜仗着自己是主办方之一,每场都是12vs11,硬生生趟过了葡萄牙、意大利以及西班牙,最终豪取亚洲球队历史最佳战绩,第四名。
只不过南朝鲜却并没有成为亚洲足球的骄傲,反而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陈昊虽然觉得国足三场0球很失败,但也比南朝鲜拿到第四强。
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南朝鲜能够拿到第四,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而且陈昊还记得2002年是巴西获得了最终的大力神杯!
想到这里,陈昊就想到了赌球!
不过,具体怎么操作,陈昊还不太熟,得找内行的人问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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