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授权协议(1/2)
等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德里克终于回来了,一块回来的还有那个卡尔,以及几杯咖啡。
“专利申请权我们可以放弃,不过我们要独家授权,不是五年,而是整个专利有效期内的独家授权。”德里克说道。
所谓独家授权,是除了被许可人以及专利所有者之外,不能再向其他任何人授权专利。
对徐柠来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专利有效期长达二十年,还是太久了一些。
“专利有效期内还是太久了,十年独家授权,这是底线。”
双方又一顿东拉西扯,徐柠还是没有让步,也只得作罢。
德里克的脸色显然不大好看,接下来能谈的只有价格了。
他拿出一份单子,递给徐柠,说道:“这是近几年计算机行业的一些专利授权实例,你看一下吧,可以让你对专利的授权价格有一个更加准确的定位。”
徐柠笑了笑,接过那单子,然后也扔到了垃圾桶里。
“我相信我的发明比这些要好得多,所以这些例子并没有参考价值。”
不用想都知道,对方挑的大概率是一些低价授权的例子,看了只能降低自己的心理预期,还会消磨自己的底气。
又是些很常见的谈判技巧了。
德里克脸上多了些无奈,对面的年轻人比想象中难缠的太多了。
在这之前,他以为徐柠应该是跟那些刚来美国的东亚年轻人一样,腼腆且懵懂的,以为只要拿出协议对方就会签,根本没有太多准备。可,徐柠的聪明跟强势完全超出了意料,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二十万美元,十年专利独家授权。这是我们的开价。”德里克说道。
徐柠摇了摇头,道:“我想你们很清楚这个专利的价值。而且,你们应该知道,我的那个设计其实还可以拆分的,尤其是滚轮以及外观,完全可以单独申请专利。我也正打算这样做。那么,这就不能按照一个专利的价格算,你们开的价格太低了。”
这说的倒是实话,徐柠确实准备把发明拆分出来重新申请几个专利的。当然了,虽然发明申请已经公示,但现在去拆分重新申请依然没有问题。
跟多数国家讲究先申请原则不同,美国这会的专利制度讲究先发明原则(后来也改成先申请原则了)。也就是专利所有者不是看谁先申请的,而是看谁先发明的。
徐柠既然已经向专利局提交了发明的完整设计图纸,那是他的发明自然没有问题。
德里克向后倚着靠背,摇头说道:“我不管你打算申请几个专利,但至少现在就这一个。况且,专利的多少并不能改变它的价值,仅仅因为它能多申请几个专利就抬价,这样的逻辑我们不能接受。”
“没有意义?如果真的没有意义的话,那我拆分出来的发明再授权给别人,你们会答应吗?比如那个滚轮,拿到授权就完全可以重新设计一款鼠标。”
“发明是一个整体,专利授权当然应该包括每一个部分,拆分再授权给别人,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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