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 青楼(2/2)
吴忧虽然不曾在姹紫嫣红游走多年,可的确是个不愁金银的少爷,吴家在凉州自然也有设立青楼,只不过这等生意毕竟见不得光,他平日里也没有过多了解,只不过洛瑾似乎很喜欢往这等地方跑,少时还未长快,便女扮男装混入青楼,与阳城花魁或者她们贴身丫鬟们喝茶闲谈,也就知道了这些谈不上有多隐蔽的秘事,三教九流中这些很接地气的乌烟瘴气事儿,洛瑾还真知道得不少,至于那些所谓两袖清风一肩明月风流名士的家丑窘态,洛瑾要真敞开了说,能装满十几箩筐,这可不是道听途说。
所以啊,吴忧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青楼琐事。
吴忧对豪阀子弟和士族书生的不屑,也算有理有据,只不过这些年多走了许多路,不再一竿子打死就是了。
晚饭点菜时,胖子掌柜好歹与自己聊了一下午,最后连茶钱都死活不收了,吴忧想着就再点了几份价钱贵些的荤菜,虽说下午小丫头狼吞虎咽不少好东西,下午还特意问过北城最出名的是什么茶,还上了整整三壶,要知道此茶名春倦,是北城独有的一种茶叶,盛开在初春,现在时机正是第一批新茶,昂贵的很,吴忧聊了一下午,肚子自然是有些作响,荤菜一上,浓烈的香味刺激味蕾,小姑娘鼓鼓的肚子,还是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最后在吴忧调侃下,还是红着脸要了一碗米饭。
大概是下午那名大汉跟一名年轻伙计打过招呼,年轻人精力旺盛,人之常情,见吴忧这一桌吃得差不多,就跑过来打招呼,看架势,是要带去烟花巷了。而且店小二瞧着比某位花钱买春的正主还要雀跃,吴忧也不想让他失望,用阳城家乡粗话说那就是年轻伙子屁股可烙饼,憋久了容易憋伤,对店小二来说,能去那种每只莺莺燕燕都是美若仙子的地方转上一圈,哪怕远远望着那些柳枝腰肢与桃花脸蛋,回来以后,夜不能寐,也能有个旖旎念想不是?
身体结实的店小二自称王四,家里排行老四,让吴忧喊他小四就行。王四见到吴忧竟然要带着身边小姑娘一起去逛青楼,只觉得不可思议,却也没有废话,马无夜草不肥,只要能给客栈带来一笔意外之财,掌柜的一高兴,不说涨薪水,多打赏个荤菜也是好事,再说了那里的神仙女子们可都是好看极了,走路都好看,没天理了,一摇一摆,屁股愈发显得滚圆,胸脯也更加壮观,都能把他的魂都摇晃没了,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这些姐姐们不光练习弹琴唱曲,连走路都要勤学苦练?否则哪能这般厉害,跟说书先生讲的那些狐妖似的,王四没跟谁提起这一茬疑惑,怕被说没见识。
青楼大多都在一条街上,烟火巷子也在北城东北角,离客栈不算太远,未到烟火巷时,经过了一条青楼林立的街道,许多花枝招展的俏丽姑娘与老鸨龟公拉拢客人,王四沾了吴忧的光,虽说吴家少爷带了张面皮,但此皮的相貌却也是被吴妙儿精挑细选的,没有原先吴忧容颜那么惊为天人,只是清秀的书生慕容,也与吴家少爷及冠以后阴柔淡去几分的俊美真容差了许多,可也相当出彩,再者吴忧身材修长,一袭干净如月牙的丝绸白衫,干净而清爽,加上那份王四身上估计这辈子都打磨不出来的悠游气态,怎能让宗旨素来是宁肯错杀也不错过的妓院人精们大方放行。
她们也不敢去拉扯这位腰间系剑公子的衣袖,但谈不上有什么气度风范的穷小子王四就惨了,也不能说惨,王四满脸涨红,被徐娘半老的老鸨和正值青春的姑娘们推推搡搡,手臂难免会蹭到姑娘胸前的桃花酥,乐在其中,小伙子心底恨不得徐公子走慢些,再走慢些。
烟花巷子门前就插着慕容家的旗子,当然不会开在这里与庸脂俗粉争芳斗艳,在北城湖畔有一列幽静的独楼独院,越发显得烟花巷子出淤泥而不染。
吴忧走在后头,不由一冷笑。
牌坊立的倒是好看。
一行三人好不容易走过脂粉浓郁的花丛,王四趁着带着女孩的公子在沿湖青石小径上前行,偷偷抬臂闻了闻,真香,满脑子都是那些姐姐们的笑脸嗓音,明知她们不是正经人家,可王四就是忍不住心中怀春,心想要是以后自己媳妇能有这样的相貌,这辈子也就不亏了。
王四看到吴公子牵着的小姑娘转头看了自己几眼,无地自容的王四只得尴尬笑了一笑,小姑娘人小鬼大,心中似乎猜到什么,朝他做了个抹脸颊没羞的俏皮手势,阳春白雪,煞是可爱。王四在吴公子面前他自卑而拘谨,在黄毛小丫头面前岂能失了气势,王四手指撑开嘴巴鼻子,做了个猪头的鬼脸,吴忧微微撇头,看到这一老一少玩得不亦乐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着那处悠森宅院,愣愣出神。
来的路上王四说过北城湖边上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府邸以外的私宅,小伙子说不出金屋藏娇这么言简意赅的成语,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吴忧对此见怪不怪,阳城几个州城都有类似的宅子群,豢养着各自小鸟依人的小妾情妇,时不时去散个心,拿着金银首饰饲养一下这些胃口刁钻的金丝雀,邻里之间皆富贵同僚,走门串户,比拼一下新纳侧室的姿色,顺便谈天说地,也是雅事一件。
烟花巷子能闹中取静建在这里,可见慕容家的后台不小。
吴忧身上银票倒是够用,只不过今夜出入太多,日后青衣姑娘问起来不好解释,若是被曲姐姐或者是洛瑾问起来自己今夜去了哪里,知道是青楼,那自己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的难过。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虽说身旁那几位长得是倾国倾城,但就目前而言,只不过是可近观而不可亵玩焉,吴忧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男女之事,少年遐想也会有,只不过大多都是克制住了,就如昨晚,如若是在房间里,洛瑾那番的挑拨,吴少爷或许真的会不顾及其他的就地正法。
忽然想起吴长林说起的那个带着簪子的故事,有关此人,多大人的认知只是个无门无派无名的小贼,至于发簪之事情,也仅仅只是流窜于姑娘之间,当个羡慕故事来讲,也是因为这层原因,越来越多的人只是认为是个故事,这也是人之常情,哪家人希望自家男人只是个惦记发簪的汉子?
可惜很多人不知道,那位小贼却是个剑道高手。
在一次与鹤周天喝酒谈话中都在无意间提起过,说这年轻人剑钝意不钝,是老夫生平仅见的才气横溢,就像一个家产富可敌国的公子哥,太有钱了,多到他不知如何去花,只好随意挥霍。只可惜剑意过于无情,以至于剑道不显。
在吴忧看来,能被老剑神鹤周天如此评点的剑道人物,才有资格自称风流。
忽然又想起在阳城里从小到大唯一的一个朋友,被许家人当作吴家少爷日后剑侍培养的那个孩子。其实所有人只是看到那个孩童一次一次被自己打到的狼狈场景,他们一声一声夸赞中只有吴家少爷,全然没有许楠这个名字。现在想来,许楠的心境不知是单纯还是可怕,至于他的武学天赋,自然不用多说,要知道当时的吴忧可是握剑随意一挥便是成年人苦修一年都未必能发出的剑气,而当时仅仅只是大吴忧一个月的许楠,却能在手中过了十余招。
他心中清楚许楠心中是十分向往江湖的,他也不是不止一次与吴忧说起吴晨的往事,可以说,吴忧第一次听见自己那个平日里没个正经的亲爹,却是个江湖高手,这让小时候的吴忧特别无语,心想着许楠这个马屁可是拍到马腿上了。现在想来,那个小子若是能成长到现在,或许也会是个不错的剑道高手。
年轻白衣叹了口气。
身旁的姑娘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