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五年两百万,签了!(2/2)
他还是邻居!
太尴尬了!
好后悔答应搬过来跟她住啊!
对于旁边的咕噜,也许是习惯了,所以林晨并没有在意,他反而是在思索,应不应该答应对方。
要说对方的报酬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应该马上答应的。
只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总感觉其中有什么蹊跷。
“林先生,你考虑得怎么样呢?”等不到回复,对方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如果只是独播权五年,那么没问题。”林晨谨慎的说道。
似乎知道林晨的顾忌,对方马上说道:“林先生,请放心,我们只要五年的独播权,不过,我们希望林先生之后的歌曲,在同等的条件下,我们有优先的购买权。”
果然没有这么简单。
林晨心想,不过这个要求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害,毕竟他也不打算做音乐平台。
“可以!”最终,林晨还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而就在这个时候,电梯门打开了。
秦雨璇一马当先的走了出去,章芷彤马上便追了出去。
“璇璇,你刚才听到了吧……”
“你离我远点,我不认识你!”
“璇璇,你怎么呢?你失忆了!”
“章芷彤,我迟早有一天,会撕了你这张嘴!”
“……”
声音越来越远,而林晨缓步走出电梯,还在和对方商量合同的事情。
最后,双方的意见无异了。
对方表示,自己会亲自过来,和林晨签合同的。
挂断电话后,林晨照常吃了个早场。
回到家中,他并没有立刻开始打字,反而是先上音乐平台,看一下自己那首歌的数据。
二十多万的播放量,一千多条的评价。
评价依旧是好评如潮,其中一条还是:“终于找到这首歌了!【哭泣】”
其中点赞数还挺多的,想来是看过自己海选视频的网友们。
难怪对方会下这么重的本钱。
之后,林晨又把其他平台上传的歌曲注销了,毕竟已经答应对方独播了。
如此,他才开始自己的打字生涯。
打完两万多字,林晨才发现,自己今天还没有上传。
于是,他上传四千字,同时看一下书评。
没想到,书评还挺多的,足足有四五百条。
要知道,林晨才上传了一万多字,其中四千字还是刚刚上传的。
仔细看了一下,其中大多数都是争论的评价:
“人性哪有这么丑陋,在作者的笔下,简直没有一个好人。”
“大人我都不说了,连小孩子都这么深沉,作者就是为了写恶,而故意写恶的。”
“我觉得很好啊,特别是那个阿婆,故意倒在地上讹钱,简直就是照进现实里。”
“……”
在一连串的评论里,林晨居然找到了一个老读者,就是之前抱怨自己结局,害得她看了一个晚上前文的那一位。
“看得人毛骨悚然,可是却又忍不住想要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