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篇 第九十二章 招揽(1/2)
血鱿是谁?
榕城小鬼使。
除了榕城阴差之首大鬼使梅姬之外,权位最为强大的阴差之一了。
这偌大的闽侯区则就全由他分管,他们如今所在的位置,旗山森林度假村,也同样在他的势力辐射范围内。
尽管闽侯区域内的所有鬼卒并不是都与血鱿为同一阵营,但至少明面上他是这一区域内的管辖者,即便不是同一阵营也没有哪个鬼卒胆敢忤逆于他。
地府阴司内阶级分明,上下级之间鸿沟巨大,毫无逾矩的可能。
一旦罪行被打上以下犯上的罪名,那就是大逆不道,足以被扔进地狱受罚,谁敢去试探?
除非他背后站着一个权势更为强盛的存在,但又有几个鬼卒敢说自己背后有人?哪个不是拼着灵魂崩解的危险,抢夺到了这么一个来到人间驻守的机会?哪有什么真正牢固可靠的关系?还不都是靠自己?
若是其背后真有一个更强大的存在,那你也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没办法,谁让你站得更低呢?
同阶层之间谁都奈何不了谁,也就谁都不会无端地去找对方的麻烦。
但面对不如自己的鬼卒,待你如蝼蚁又如何?把你的尊严踩在脚下又如何?你还得笑着脸奉承一句,“踩得好!您受累了!哟!您这鞋子上还有灰尘,再踩几脚擦擦干净?或者我脸自己凑上去帮您擦鞋!”
为什么如此不顾自己的尊严?
比起地狱生不如死的漫长折磨,尊严算的了什么?这点东西算的了什么?屁都不算!
让那些遭受过地狱刑罚的来二选一,谁还会选择入地狱?
在地狱里,什么尊严,什么意志,全都是个笑话!
在那里,只有痛苦和折磨,无穷无尽的痛苦和折磨。
哪怕是精神意志再为强大的灵魂,到了那里,也不能多撑哪怕一秒钟。
摧其心神,毁其意志,万生万死,无生无死。
这,就是地狱。
所以,尊严?
呵。
但眼前这个人......
呵呵。
血鱿面无表情地看着同样面无表情的林凡,心中只觉得好笑。
不愧是幸运儿,没有经历过像他们一样残酷到残忍的争抢过程,对于那些可怕到渗入意志里的东西完全没有概念。
就像个,婴儿一样,天真幼稚无知可笑。
但人间的婴儿有人保护有人教育,有大把大把的试错机会,不开心就哭,哭了有人哄,毫无后顾之忧。
地府阴司可不这样,错了,就是地狱。犯错误的代价,沉痛到令人窒息。
无知,即死罪!
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胆敢触怒自己,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于任何一个驻守阳间的阴差来说,其负责管辖的区域是最重要的东西,绝不容侵犯。
这些区域都是底下阴司的各个阵营之间博弈出来的结果,也是这阴差争抢而来的禁脔,绝不允许其他阵营的阴差染指。
闽侯区虽然面积广阔,但其人口密度并不能与梅姬所在的鼓楼区相比。再去掉其他阵营的鬼卒所负责的区域,真正为血鱿所掌控的区域其实并不算太多。
而好巧不巧,林凡当初回到榕城之后,所选择的区域,财富中心那块地方,则恰好就是血鱿的直辖地区。
一个刚出头的毛小子,竟敢直接侵占他血鱿的地区?虽然不算太多,但那与直接站在他对立面又有何异?那就是在赤裸裸地打他血鱿的脸!
倘若不是当初梅姬突然插手,直接压下,让血鱿以为他受命于梅姬,那么血鱿必然早已让他付出应有了应有的代价。
指不定哪天他就在应付恶灵事件中“失利”,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恶灵,直接被打得魂飞魄散。又或者犯了什么“重罪”,被打入阴间地狱受罚,都说不定。
要对付一个刚出头的鬼卒实在是太简单了,尤其是,他竟然不属于任何一个阵营!
呵。
幸运儿,倘若不是在梅姬告知自己之后,血鱿又派人下去查了一番,还真不敢相信他竟然是一个幸运儿。
无依无靠的幸运儿,竟然害自己白白吃了一个大亏,真是,该死!
死到临头还不自知,换做其他任何一个鬼卒,哪怕不属于同一阵营,在见了自己之后,不都得毕恭毕敬生怕惹得自己不高兴?
可这人呢?
自己走到了他的面前,他竟然还敢如此无礼?
血鱿看着他,心里不由得冷笑。
呵。
这次抓捕行动,要是能让你完好无损地回去,我还有什么脸面待在这榕城?
血鱿看着林凡,仿佛在看一个死人,对于阴差来说,死亡,即是魂飞魄散。
又或者比死更痛苦,永镇地狱!
总之,这次,你必然是在劫难逃!
原本以为有梅姬罩着你,我动不了你,但既然是梅姬亲自告知自己这件事情,那么......
这个蠢蛋是不是,得罪了梅姬大人?
所以梅姬大人看似是在提醒血鱿不要对这人心存芥蒂,其实是在借自己的手把他除了也说不定?
呵呵。
那就最好了。
得罪了梅姬,得死,得罪了自己,更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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