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去意(2/2)
第三次见面,公孙殊亲手做了几个精致的玩具送给小白昼,他说:“你别整日背书,年纪这么小容易累着。”
小白昼觉得他莫名其妙,自己背书轻松得很,才不会累呢,他净说些没用处的啰嗦话。
公孙殊不觉得自己啰嗦,事无巨细地关心他,捡贝壳逗他玩,买小食物哄他,寄希望于他喜欢这些东西,从而能来多见自己几回。
可惜江白昼不贪玩不贪吃,还反过来嫌他爹幼稚:“难怪会想家,小孩子才想家呢。”
他们最后一回见面,谁都没意识到这是离别。
依然是海边。无尽海广袤无际,在它面前人难免感怀于自身的渺小。公孙殊盯着大海发呆,小白昼坐在岸边巨石上,用贝壳吹曲子,光着的脚丫翘来翘去,无忧无虑不知天地为何物。
公孙殊说:“白昼,若是有一件事只要你做成便能救很多人,但成功的可能性极低,你倾尽所有搭上自己的命也不过是蚍蜉撼树,难改结局。那么,你觉得自己还应该去做吗?”
小白昼茫然地抬头:“什么事?”
公孙殊说:“你只说应不应该。”
小白昼想了想:“应该。既然有救人的机会,怎能袖手旁观?”
公孙殊微微一愣,继而大笑:“不愧是我的儿子!”
他突然抱起小白昼,亲了亲他的脸:“叫我声爹爹吧。”
小白昼没叫。
为何没叫,江白昼已经不记得了。可能纯粹是因为不想叫,也可能是因为当时脸皮薄心里别扭,不愿听话,要像大人一样“我偏不”“不许把我当小孩”,或者“下回再叫”“等我们再熟一点”。
可惜没有下回了。
他欠公孙殊一声“爹爹”。
以前这些往事俱是浮尘,每每随风飘起,江白昼便拂开它们,不入眼也不入心。
去公孙府一趟,亲眼见过公孙博的失魂落魄,江白昼忍不住想,他爹当年也这样思念他吗?当时他们一年最多只见几面,一只手数得过来。
这么深地思念一个人,多少有点可怜。
把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的人都可怜,而被思念的人很难不感到亏欠,至少江白昼此时忽然感觉到了。
他有点想逃,本能告诉他,这不是他该承受的,正如龙荧对他的爱,他一番心理斗争后坦然接受了,不愿再多想,心情就平静许多。也如公孙殊、公孙博的爱,江白昼已察觉到,靠近就会被绊住,他们都是被俗世羁绊锁住手脚的人,而他不愿成为其一。
江白昼性如浮云,身若飞絮,永远不想落地。
他独爱山川大海,与天地往来,不愿将自己牵挂在某个人身上,人脆弱易朽,叫他紧张不自由。
既然如此……
既然如此。
他想,他应该尽快处理完公孙殊的骨灰,早日离开,不必拖满三个月。
……
龙荧从暗道进入洛山。
洛山不是山,是一座地下之城,建在洛都的郊外。
洛山虽有城名,但远无城市的规模,占地充其量只有三分之二个公孙府大小,深则有十余丈,其中建有栈道、云梯及房屋数栋,另有仓库用来储粮。
这里的建筑样貌颇为原始,注重实用性而无视美观,将节俭发挥到了极致。
地下黑暗,火把常年燃着。
人不少,行走其中肆意交谈,气氛十分不错。但要将其视为军队,这些人就不够多了,远远比不了会武营,况且飞光殿在下城区的兵力也不止一个会武营。
龙荧从暗道出来,出口就是大当家的房间,外人没机会看见他。
房内已有两人在等待,一个是胡冲山,荒火的三当家,他满面胡须剃了一半,伤势渐愈精神多了。另一个叫宋天庆,是荒火的二当家,年龄比胡冲山长上许多,但比已故的大当家唐春开小,约莫不到五十岁。
这个年龄在下城区也算是长者了。
不同于胡冲山的憨厚呆傻,宋天庆生了一张聪明的苦相,像旧时候的读书人,年年科举而不中,郁郁寡欢之余撑着一口不甘的心气,非要得到点什么不可似的,在无力中聚起一股有力,看着更苦了。
龙荧曾经见过他。
那时唐春开做“藏针”计划,龙荧是被挑中的人之一,随后秘密培养一年,便是在洛山中。
但龙荧身份机密,他单方面见过宋天庆,宋天庆没见过他。
此时由胡冲山引见,龙荧上前去,叫了声“二当家”,开门见山道:“我时间不多,先去祭拜唐老吧。”
宋天庆道:“也好,我们去大哥的墓前,我先将他遇害的经过与你说上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