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飘于宇宙(1/2)
麟尧:“不管是多么尖端的机械……”
“只要能找出凶手,我都买!”
他的一切言论虽有些过激,但警方也知道,调查这样的命案,有时候经费上确实会捉襟见肘。
最终,警商协作,于三月之后告破案件。
买凶者胡某(麟尧邻公司总经理),指示他买凶者曹某(麟尧邻公司总裁、CEO),两人因动机查实,罪证确凿,只能是供认自己的罪行。
为了减轻罪责,判处最轻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曹某的家人花了上百万的金额,请来了国内一流的辩护律师,且对麟洛之死进行了道歉。
而麟尧并不接受对方的道歉:“我儿子不会因为你的道歉,活过来,再叫我一声‘爸’,再来陪我,下一盘棋。”
麟尧请的辩护律师不仅不比曹某的弱,而且更胜一筹。
麟尧除了对儿子之死的坚持要求,而且还拿出了自己动用能人,寻找出的曹某公司偷税漏税的直接证据。
在各种有利证据,以及强大律师的极力辩护下。
犯罪嫌疑人曹某与胡某,最终因贪图商业利益,偷税漏税、故意买凶杀人,且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一审判处二人死刑,二审纠错:判处死刑、查抄所有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立即执行。
这场判决,看似是麟尧赢了。
可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
曹某与胡某算得家破人亡,而麟尧,家虽未破,人却已失。
麟洛为救自己而死,这足以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愧疚终生。
他甚至想过:是否要从高楼坠下,随他们母子一起前往那经中所述的地狱,于这苍凉人间,一走了之。
……
……
307宿舍
陈耀:“麟洛……”
“死了……”
“那个杀他的人……”
“被判了死刑……”
他对着王旭与老四,如此说道。
王旭、老四:“……”
面对他这几句话,王旭与老四想不出,用什么语言,来对答他……
陈耀看二人不答,低声语道:“我们……”
“不能再犹豫了……”
“那件事……”
“该有个定论了。”
王旭和老四都知道,他口中的那件事是什么。
那是他们一直回避的事,一直,难以抉择的事。
良久
老四站起身,开口道:“遵照麟洛的意愿,将它们捐了。”
他没有犹豫,十分肯定自己的决定。
陈耀低声道:“那可是六十多万啊……”
“我们三人如果平分……”
“一人二十万……”
“毕业之后……”
“就可以直接找工作,买房了。”
王旭:“可这样买来的房子,你住着,会安心吗?”
陈耀:“安心……”
“区区安心二字……”
“就让人放弃六十万……”
“那可是六十万啊。”
老四:“确实是六十万,但那是麟洛的,不是我们的。”
陈耀:“他已经给我们了,从他离开这宿舍,留下钱和信的那一刻开始,这些钱,就是我们能支配的了!”
王旭:“麟洛是让我们捐了……”
陈耀:“他信上只是说,他希望我们可以捐款,也可以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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