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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处第1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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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处》

第一节 日记本

无聊时,铺一条粗粝的卵石路,一点一点,慢慢长远。。。。。。

在潘家园,偶然撞到一本拇指厚的旧日记本,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老板说这算绝版的旧物,属于遗留下的精神财富,甭管年头,有收藏的价值,不是古董胜似古董,五十块,不商量。听闻,我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来,最后十五块买下。老板偷偷地笑,然后叨叨咕咕,他赔了,姑娘我赚了。我不在意,允许他得意卖萌,我觉得我也没亏本嘛,这桩买卖让两个人都开心。

日记本的主人可能单名一个“喆”字,他写在日记本的扉页处,还留下别的记号,“1986。7。2,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xxxxxx”。字迹娟秀工整,像是从田字格里抠出来的,但那字明显出自汉子之手,字里行间,一撇一捺,还能感受到丝丝翩然冷傲若孤鹰的不羁之骨,带着凛冽的决绝之情。当然,作者是男人,这是我翻遍全本之后,确定下来的。

另外,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这个人,这样的情感,真实与否都不重要,因为他闯进我的世界,这已晚了二三十年的现实,它本身就是飘忽不定的。我想我是迷恋他的文字,继而迷失在了他的殇情里,我把他当成了一个多情的爱神,或许只是一个飘渺的符号。

我掐指算了算,猜想,他跟我一样,没风没浪地过了2012。12。12的世界末日,或许正介于不惑半百之间,要是够范儿,够拽,就可冠之时下顶时髦的蜀黍之名。值得欣喜,一本日记,清词丽句倒未必,潜藏着令读者着迷的荒诞神秘,也不以为神奇,然在回味时能呈现海市蜃楼天象的清晰与真实感,用文字含蓄地保护私密的心情,则有价值又有魅力,假若文如其人,那这人是个传奇。因此,扎上幻想的翅膀,我对他的好奇,自然而然地从精神的里面滑落到了庸俗的表面,我一直在心里勾勒他的样子,特别希望他像一个人,像简爱里的“跛豪”罗切斯特,但不要一模一样,豪就可以了,跛就算了。

其实,这个人写于1986年的私人的缠绵情话,跃然纸上,逃出日记本,被我碰到,让我触感到的喆的世界,那里的想要埋藏的一切,与我,并不遥远疏离。有时,精神之酷,超越言语与想象,它可以越过囿困肉体的时空,当真自由,随心所欲。上世纪八十年代,也实在不太遥远,借给我你的一双手脚,就能数全了这不多时的风雨春秋季。当然距离肯定是存在的,那可能是刷新了一些程序后,心灵暂时不适的距离,却是意想不到的效果,仿佛让我的眼睛蒙上了雾纱,他的过去看上去很美,而我的视角就像电影院里背墙的一面,镂空射进来的一道贼光,在翻找我需要的东西。

日记里有一段文字,他这样讲他的痛。“拧开水龙头,头埋进水池里,眼泪会在水的泡沫里打转,像你在别人的伤痕上舞蹈,伤心是假的,不以为意,你应该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嘲笑我,我已经成了孬种,遗弃了自我,给你一个仪式,再不用担心践踏我的自尊了,它没了。。。。。。”

原来都一样,悲伤的爱情仿佛就是那么回事,字里行间披着孝衣,从那里孜孜冒出无需别人喝彩的碎碎念。只是,它们自有自己的价值,贵的,贱的,无价的,倒找钱的。往往是那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符号,浸泡在时间里,沉淀后的香气,会软化了吃速食长成生化武器的情感。

我真羡慕那些有故事的人,所以这个“喆”是让我遥想,放不下的。他真实拥有过的美好与伤痛被未来人的追忆复活着灵魂,作古了,还泛着黄页的骄傲,他的时光被遗落,无意中偏离了现实与之移接的跑道,却成全了潇洒地独个远去的背影,真是美丽。虽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追不回来了。但我想要找到这个叫“喆”的男人,或者只是想在远处看他真实的一面,一面就好。

第二节 不隔音的墙

他写下来的地址给我灵感,认定了那是一种与我有缘的约定,因此有迹可循,我充满能量,异常热情地扎进我的想象中。我决定付诸行动了,这个想法是临睡前冒出来的,在脑海中酝酿发酵,没来由地亢奋,失眠状态里的睡与醒纠缠,意识就像泉眼里的气泡,鼓大了,破了,再鼓起。倦意一会儿飘过来,一会儿又飘走。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

第二天,我起得早,但夏日的早只在时间上定了个“晨”的点儿,天其实已经大亮了,甚至掀开被子,大太阳就能烤热我的屁股。一醒来,口干舌燥,肌肉酸痛,想起整晚不消停的梦境,仍有余痕,我甚至惊奇,如此差的睡眠质量实在久违,我有心串一串里面的场景,恐怕都能续一集盗梦空间。下了床,喝了一大杯冰水,意识复位了,脑子里就占满了前一夜没有完整规划好的寻人蓝图,这想法接下来要跟随我,形影不离了,当然我也不打算赶走它们。

造梦追梦完梦的计划拟着,庸常的生活还要继续。

对我而言,治疗便秘最好的办法就是空腹喝水,喝三大杯,喝到水的滋味让你起呕。不过,今早,这法子有些不管用。肚子涨成了球,依然不见排泄系统的行动信号。似乎在卫生间待了一小会儿,不过蹲厕、刷牙、洗澡,简单拾掇自己的功夫,可一出来看表,已经过去两个钟头。

我的思绪始终秘密忙碌着,想那遥不可及、捕风捉影的事,刚刚所做过的一切动作在脑子里没留下痕迹,我不记得自己是先洗的脸,还是洗澡一条龙解决的。咳,又被另一个我打败,健忘症是我的死|岤。我纠结,然后继续犯错,活在过去与未来的我,对不起今天。

我吃了两片全麦面包,一杯咖啡,早餐并着午餐一块收场,干净利落。我等时间,等街角的文具店开门,置一些造梦的工具是第一步。我是闲人,还有充裕的时间,索性手捧着《春琴抄》,坐在阳台上,一直打盹儿。咖啡是我的提神剂,可是它也并非万能,它是书的穷寇,我拎起书本来就会不由自主地流口水、打呼噜,咖啡因也无阻止能力。

楼上又开始吵架了,嘶啦啦的尖叫声,就像一道道劈下雷的闪电,把我亦真亦幻的梦境击了个粉碎,我能看见它的破坏之光。有时,还穿透了我的屋顶,随着她们扎下来的重物,一起落在我的心坎上,让我觉得我做她们屋下邻居的日子没发过了。

可是,从目瞪口呆到习以为常,跨越并不太难。她们每个星期都要吵这么一两次,来热身,到节假日闹剧升级,另作,我竟也能淡然以对了。冬天,还好。夏天开窗,她们并不忌讳,更加忘情地咒骂彼此,全然不顾左邻右舍,这星球似乎是她们母女俩的,住在这个星球上的我,也就只能客气地一边呆着了。

其实,日子就是这么过下去的,各种难念的经,都要找到可以念下去的方式,继续念。

我觉得老太太很可怜,七十古来稀,幸福恬淡的晚年,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想想而已。一生生养五个,三个夭折,留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而立之年跑去非洲传福音,三年五载没回来看过母亲与妹妹,去年给老太太生了一个混血外孙,基本扎根在了非洲原始森林。

而留在她身边的女儿,听说也已近不惑之年,有说谎成瘾的心理疾病,有间歇性的精神分裂,酗酒成性,时常处于恍惚的状态。两年前,出去欺诈过别人,数目不大,因是熟人,对方没追究,她也就免责了。不过,往往事后才是事情的开始,这事儿似乎很大,很值得记忆,小区里的人提起她,就要唠叨一番。

晚上,酒足饭饱,为了活得长久,我习惯在小区里遛弯,走千步或万步。偶尔能看见老太太拉着买菜用的拉杆箱从小区东门进来,落寞的身影,但总是仰着头,像准备上战场的大公鸡。我是很少见醉女出屋的,醉女就是老太太的女儿,但也见过几面,上下楼住着,倒也正常。远看,样子挺正常的,有点偏瘦。走近了,还是会感受到她释放的一丝不友好的气息。醉女也喜欢仰着下巴走路,还喜欢斜眼瞄人,这或许是遗传。酗酒,看来不是闹着玩的,并不美貌的她,酒精使得她的脸雪上加霜,变形成了没有一丝柔和弧度的大方型。

第三节 贾浪与狗

吵架也能成为生活的意义,或许不可或缺,像水、空气、爱,奢侈讨喜;又像夏天里的蚊子,结冰打滑的马路,唯恐避之不及。

我不知道她们在吵什么,隔音的墙缓冲着越说越多,越吵越凶的矛盾,老太太的声音只是个间奏,任凭醉女饶舌炮轰,她只是在自己长时间的默然节奏中,突然来一句,于是,恰到好处地起到了拱火的作用,之后又是她女儿歇斯底里的咆哮。我戴上耳机,重新爬到床上,芭兰诺芙丝卡的少女的祈祷把我揽进了另一个世界。我闭着眼睛,一直赖在床上,没有睡觉,也睡不着觉。

她们的战斗,在不需要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戛然而止,来去如风。

我出门去文具店时,在小区正门口看到贾浪跟他的黄|色爱宠“土狗”,我故作镇定地从他们跟前走过,汗毛都竖起来了,手心里攥着汗,我怕这条有半个成|人高的猛兽。还好,我走过去的时候,土狗只想困觉,没空搭理路人,而它的主人也正兴致勃勃地给保安讲他昨夜的春梦,我也像风一样飘过。

其实,贾浪不是这个中年男人的本名,我跟他也不认识,不过,人家是这个小区无人不晓的名人,大伙都这么叫他,我也就这么记着了。他看起来四五十岁,目前一个人过。听人讲,离婚不久,因为独吞了拆迁款,六亲不认,妻离子散,现在剩他一人守着三栋房子,收租快活,享受着独霸家产的乐趣,人他不稀罕,财守住了,他大概无怨无悔。这样的葛朗台,人格里总是有所欠缺的,所以想用钞票填充那个洞口。

物业的王姐说,贾浪还是个好色之徒,喜欢勾搭那些自动上门、风马蚤寂寞的已婚女人,有跟人家搭话的机会了,忍不多久,就能借机各种动手动脚。有些嘴俐的女人不容他一个人占便宜,都修过两面三刀佛口蛇心的技能,人多的时候为了撇清自己跟贾浪暗度陈仓的求欢偷香,她们会半真半假地揶揄贾浪,问他“吃素”习不习惯?说他只肯拿母狗当宠物,白天夜里那也是个伴儿。每回,王姐说到这儿的时候,她都笑得前仰后合,脸都笑红了。要让她说明白点,她就臊得更厉害。

还有一件特不可思议的事儿,王姐告诉过我,贾浪和住我楼上的女人上过床,没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醉女。贾浪亲口对人说的,他还蛮得意的,遗憾的是只有一次,很销魂,所以难忘彼宵,他卖弄花事之余,唾沫里喷出一股不甘心的醋劲儿。让旁人怀有遐想,言外之意是醉女把他当成了一次性快消品,没有回收再利用,他还有一丝期待。贾浪的话有人信,也有人觉得他吹大牛,我的感觉很复杂,我觉得这可能是真的,但他到处广播喇叭,够没品的。

爱听故事的我,不嫌故事多。不知怎的,我看见贾浪,就忍不住多瞧一眼跟他做伴儿的土狗。这事儿,我宁愿信其无。不过,往往不安分的思想总是朝不让想的地方钻,我思忖,有个不同物种的第三者,这也不知是伦理的悲,还是现实的真面目?

要过马路了,我把自己的灵魂老老实实地扣在了身体里。过马路马虎不得,红绿灯看紧了,左拐右拐冒出来的车也要盯好。可是凑够一堆人就可以走的中国式过马路,打乱了我的方寸。没红绿灯的事儿,他们走他们的,我原地不动,有些气愤,没错,坚决等绿灯,宁被一些人骂作傻逼也要无所谓地等我的绿灯。这样做是对的,是吧!别说我“素质高”,说实话,其实我怕死。另外,我崇洋媚外,听说老外都以遵守交规为常识,我觉得我也得假装自己受过教育,懂常识。

到了文具店,我撒开了花地消费。小笔袋、便签贴、卡套夹、蕾丝胶带等等,太多我一眼便中意的了。我买了复古森系信纸,又稍带了一套最平常的牛皮纸信封,家里有钢笔墨水,便挑了一套十八色的油漆笔,以备用时所需。我决定给喆写信,确切地是,我要往日记本里留下的地址发去手写的信。还没想好要写什么,第一封或许只塞一张空白纸,我不太清楚,想法太多,需容我筛选,总之我不想太冒失,又必须必地做,一定要做点什么来点燃我的勇气。

第四节 演技

写什么,要不要写,我想了很久,最后投到邮局去的的确是一张空白纸。我没写自己的地址也没有署名,要玩就玩刺激的,再说我这姑娘家家的,矜持点儿没坏处。也不想让人知道我是谁,不管收信的人是不是“喆”,被人肉出来我认了,这之前我想保持神秘。

从邮局出来后,我觉得自己的肩上压了一担无形的情感,不是等待的附属品,是我自断了可以往复的路,执意走单行线且无路可退的彷徨,可能是现代人的畸形心态在我体内作祟,一种混沌的希望与善意的自娱,想要验证“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几率,背后是厌弃了的穷极无聊的生活。

这事办好了。我没直接回家。过街,去了沃尔玛,进去逛了逛,什么都没买,也没什么可买的,我的荷包瘪得很,只够在文具店扮土豪的。事实上,我是见什么想要什么的主儿,可我看上眼的,东西它瞧不起我,真真是那句俗套老话,经济实力决定了你实现梦想的能力有多大。我像游魂似地瞎晃悠,到底晃进了汉堡王,这个便宜,我可以负担,减肥计划暂时搁置。

我靠窗坐下,门外有一对小情侣正在卿卿我我,女孩下巴颏抵在男孩儿的肩上,斜倚着,大半个后背对着我。我看到的男孩子的侧脸不停地转动,在九十度与一百八十度间变换,他的手不安分地顺着女孩子的低腰裤向下滑,他以为匆匆路过的人看不见他的小动作。

我百无聊赖,无所谓地扫视,佯装姐姐我见过世面,不就是亲嘴嘛!不过,免费的,不看白不看。我以为我的眼神足够空洞,无杀伤力,结果男孩儿意识到了我的窥视,还认为那是多余碍眼的,他不悦地看了我几眼,我没来得及躲开,索性不动眼球,就那样呆傻地木着。男孩儿贴着女孩儿的耳朵低眉说悄悄话,然后,女孩儿猛然回头看我。我早知道他们会这么做,我依然目不斜视,像是在看一幅三维画,淡定地斗鸡眼,让他们瞧瞧。

我为了表现出自己更加从容不迫、处之泰然的气势,头不移,眼不眨,彻底让动作与思维分裂,机械地拉过大杯可乐,揪着吸管,喝了一大口,这时我的眼睛里始终摄取着眼前的两位主角。等我要复位可乐杯时,还是一副我静故我在,我动自然动的神经范儿。他们疑惑地看看我,又彼此互看,女孩儿伸出手,展平手指,对我双目的能见度进行测试,他们以为我是盲人瞎子。

这出戏又失控了。他们把我推到了一个不能让我随心所欲的角色上,我索性将计就计,回应他们的判断,哆哆嗦嗦地用手一寸一寸地摸索到薯条上,接着另一手又在光明的黑暗里寻摸番茄酱,我的脸已经僵得不愿做出任何表情了,想象得出来,我的样子至少有九分的逼真程度。女孩儿试过后,男孩儿凑热闹,也做了同样的手势,我的演技经受住了考验,他们终觉无趣,又不想在“残疾人”面前分享太多私密的东西,悻悻然地走开了。

我一身紧绷的皮肉终于得到了解放,我忘情地咧嘴闷声大笑,法令纹都招架不住我的放肆了,没想到那两位“小朋友”青出于蓝,狡猾得很,没走几步,竟然回头偷瞄我,我的真相被他们破了。我的笑覆水难收,我想办法挽救自己。不过,他们看起来并未大生气,一样咧嘴笑,女孩儿笑得更开心,男孩儿突然晴转多云,大概觉得他被侮辱了,给我竖了个中指。我也不示弱,也还了他一个中指。我猜想他和我一样,都是射手座。

给喆的空白信寄出去后,我便莫名地数起了日子,好像人家能仅凭邮局的一个戳就能追踪到我的ip地址,希望如此又怕如此的矛盾心情折磨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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