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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20部分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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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作者有话要说=ww=我是写存稿写吐血的存稿箱君,作者又跑去参加单位活动去了,周末由我来给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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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7章 爱情

程维哲没想到徐小天还会这样顽皮一句,顿时笑了“对,你哲叔我别的不行,就是脸皮厚。”

徐小天一直少有表情的漂亮脸蛋难得因为这句话扭曲了一下,程维哲笑出声来,伸手拍了拍他后背“你啊,年纪还小,活泼一点多好。”

他这一次说得倒十分温情,徐小天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伸手环住程维哲的肩膀,小声说“我不能,也不敢。”

程维哲很诧异,在他看来,小孩子本就应该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并没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这样的事情。

他看了一眼认真蹲在摊子前挑选碗筷的杨中元,不由摇了摇头。

就算出门来,为何还是围着这些食具打转?

徐小天也回头看了一眼,见杨中元没有注意他跟程维哲,于是终于咬牙道“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上工去,我听到有人在外面说‘这家的孩子长得可漂亮,弄去出卖了,肯定能卖大价钱’,我害怕,后来也不敢在外人面前笑了。”

孩子的声音很稚嫩,可就是就是这样稚嫩的嗓音,却说出之前那一番话来。程维哲不由抱紧他,心中跟着有些难过。

大人们或许不觉得,自己一句略带着恶意的玩笑话,会让一个孩子记忆尤深,会让他战战兢兢,不敢笑也不敢哭。

“小天,以后家里这么多人,有我,有你元叔,也有爷爷,我们都会保护你,你不用再害怕了。”

徐小天把头埋进程维哲的肩膀里,闷声道“哲叔,你别告诉元叔,他心软,会难过的。”

他说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也别告诉爷爷,他身体不好。”

“好,”程维哲轻轻拍着徐小天的后背,继续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边叔侄俩说得起劲,那边杨中元也终于不再盯着瓷器摊子瞧,回过头来叫他们“你们两个玩什么呢?快走了。”

周泉旭回头冲程维哲笑笑,他大概是听到了徐小天的话,却什么都没讲。

这孩子命途坎坷,却极为纯善。他话少,总是冷着脸,却知道心里疼惜别人。他同样还很敏锐,知道这个家里,有什么话可以对程维哲说,而另外一些话,却只能对杨中元讲。

他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周泉旭对他好,他也对周泉旭十分孝敬。这样的人,才值得掏心挖肺,才值得放心去关怀。

一家子走走停停,几乎把半条街都逛完了,杨中元十几年没出宫,回来以后又忙着带着爹爹离开杨家。后来开了铺子,更是没有时间。

如今难得出来逛一圈,他看什么都有趣,瞧什么都喜欢。

周泉旭依着他玩,而程维哲更是不会说什么,他只是仔细抱着徐小天,在他旁边答话,给他提提挑选意见。

左胳膊抱麻了换右胳膊,酸了再换回来,半句累都没讲。

徐小天也难得来逛一次街,他年纪小,一开始还有点拘谨,但是程维哲态度一直很纵容,他也就放开了胆子,四处看了起来。

他看上什么,周泉旭就拿起来给他玩,但他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不过周泉旭却能看得出来,不等他放下,就会主动买下来。

一开始徐小天十分不好意思“爷爷,我不要,别费钱。”

周泉旭就佯装生气,捏捏他的下巴“那可不成,你是咱家最小的孩子,必须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是爷爷做主的。”

等到杨中元终于尽兴,想起他们此次出来是买冬衣的时候,太阳已经略微有些打西了。

杨中元这才哎呀呀叫起来“快点快点,买了衣服还要回去蒸馒头呢。”

程维哲好笑看着他,走到人少的地方把徐小天放下来,让周泉旭领着他走前头。他活动一下手臂“你啊,跟个小孩子似得。”

杨中元这会儿还有些兴奋,讲话就不怎么走脑子“我这不是小时候没玩上嘛,到了这个岁数才好歹逛次街,多不容易……”

他说到后面,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住了嘴,偷偷看了程维哲一眼。

程维哲心里又酸又软,酸的是他只有这样不经意间才会说一字半句经年旧事,软的是他说完害怕自己听到,偷偷瞧上一眼。

这个人,真是让他疼到骨子里,也爱到心坎里。

“你啊……”程维哲叹了口气,借着串流而过的人群,把杨中元堵在街边铺子的角落里,狠狠与他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

在这样一个环境,他却吻得十分虔诚,仿佛杨中元是最喜爱的珍宝,需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大概是他太认真了,杨中元竟有些忘记此情此景,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唇,任由对方跟进一步的亲昵。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吻,这种感觉似乎比唇瓣之间的轻微碰触更让人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昂,牡丹亭里那句词,存稿箱君也很喜欢呐~~(っ?w`c)

对啦,作者君的其他文也写过这句话,有人还记得吗~~~评论等他回来才能回复哦!

第068章 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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