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劳荣枝案1(1/2)
4座城市、6个家庭、7条生命、20多年逃亡。
这些词都与劳荣枝的人生相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劳荣枝死刑。
2023年12月18日上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
从1996年7月首起案发,到2023年12月18日劳荣枝被执行死刑。
这起跨世纪复杂大案已历经了二十七年。
劳荣枝生于1974年。
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
1996年至1999年期间。
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因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震惊全国。
1999年。
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
并于同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同年12月28日被执行死刑。
逃亡20年后。
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
1996年6月。
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
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
同年7月28日中午。
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
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
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
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其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
当日晚上。
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
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
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
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
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
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
庭审中。
检察官出示相关证据时,劳荣枝对此辩解称,关于多次在侦查机关“放火”的供述,自己是受其他案件影响。
且在庭审最后阶段承认自己说过一次“放火”,其他是随口润色的。
劳荣枝否认自己参与杀害熊某。
表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她。
劳荣枝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1997年9月。
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浙江省温州市。
二人继续采用前述作案方式。
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
同年10月10日。
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
进入房间后,法子英持刀威胁梁某。
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抢得手表一块及手机等财物。
二人并不甘心,又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过来。
二人使用同样手段,抢得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
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