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劳荣枝案1(2/2)
劳荣枝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共取出2.5万余元。
劳荣枝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取出。
然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
二人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江苏常州的这起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
其他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1998年夏天。
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
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
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
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
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
其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
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某期间,再次对其威胁。
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
次日上午。
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
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到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
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
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
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亦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这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之所以幸存。
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
而当时的劳荣枝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辩解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
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1999年6月。
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
同年7月22日上午。
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
之后,二人将殷某关进钢筋笼内,并用布条、铁丝将殷某手脚捆绑于钢筋笼上。
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当场威胁殷某要杀一个人给他看。
当日中午。
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
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
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
后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
当天21时许。
殷某给妻子打电话要求其准备钱与法子英见面,并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写了两张字条。
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
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
当日,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
同年7月28日。
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
对此,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
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
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七名被害人的死亡不仅摧毁了数个家庭,更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被害人熊某的母亲在案发当年因承受不了儿子一家三口惨死的打击病逝。
被害人张某的姐姐独自赡养、照顾瘫痪在床的父母十余年。